香港全资子公司注册条件
1. 股东和董事要求香港全资子公司注册需要至少一位股东和一位董事,股东和董事可以是个人或法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兼任,但必须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此外,公司的法定秘书和注册地址也需要满足一定要求,可以由专业代理机构提供。
2. 注册资本要求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万港币,不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大小会影响公司开户和运作,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3. 公司名称要求公司名称的选择有一定的规则,不能与已有公司重名,也不能包含敏感词汇。如果公司注册后需要开户,建议拟定的公司名称不要带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等字眼,因为银行可能会额外要求提供更多的文件来辅助开户。
4. 其他要求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子公司,需要提供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公证书,此公证书须由香港律师出具,并加盖人民共和国部转递*章的公文书。公证书格式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只需要做主体资格公证即可;另一种是要求需要做董事会决议公证。
5. 境外投资备案要求如果境内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并进行境外投资,(ODI)。备案申请条件包括: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通常情况下属于快设快投,另外一方面是资金或者管理能力是否足够;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要为盈利;项目为非敏感项目。
香港全资子公司注册条件主要包括股东和董事的要求、注册资本的要求、公司名称的要求以及其他特定的要求,如境外投资备案。在注册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注册流程,确保顺利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