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香港公司注册后的管理
非香港公司注册后,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检和报税非香港公司在香港注册后,每年需要进行年检和报税。年检是必须按时办理的,每12个月做一次年检,官费与香港公司相同,在香港税务局注册,取得香港税号,以便在香港税务局申报涉税资料。如果非香港公司并未在香港经营,而是在香港以外有经营的,不可以做零申报,但可以通过离岸申索豁免利得税。
2. 营业地点和授权代表非香港公司必须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日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注册,并且必须由香港居民或香港公司出任公司董事。此外,香港授权代表必须是居于香港的自然人或者持牌律师所或者执业会计师事务所。
3. 董事和公司章程非香港公司的董事不需要为香港居民。公司的名称(法团名称)必须与公司注册地所在公司名称(本土名称)相同。如果本土名称只有英文名,想在法团名称加上中文名,需要提交经核证的本土名称中文译本,反之亦然。如果本土名称没有中英文,需要提交经核证的本土名称英文译本。公司章程、注册证书以及公司账目(如公司注册地当地要求)核证副本也是必需的。
4. 法定秘书非香港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这个秘书可以是任何愿意接受委任并符合资格的人,无论是个人或是实体。法定秘书的责任包括将公司的文件和通信转交给有关部门,以及向政府呈交法定文件等。
5. 税务居民转移如果某些BVI与开曼公司为了规避满足经济实质的责任,把税务居民身份转移到香港,那么成为香港税务居民也不是单单注册非香港公司就可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6. 公司名称和经营地址非香港公司的名称(法团名称)必须与公司注册地所在公司名称(本土名称)相同。经营地点必须在香港。如果非香港公司的秘书、授权代表、董事、经营地址等发生变更,需要在变更后一个月内给公司注册处递交指明表格。
7. 绿盒一旦注册成功,会制作绿盒,其中包含公司章程、股票本、记事本、印章等文件。
以上是对非香港公司注册后的管理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具体的管理流程可能会因法律规定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您定期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会计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