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基金公司的条件
深圳注册基金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基金公司名称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基金公司的名称中应当包含“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等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业务。
2. 注册基金公司地址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设于同一省级、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当具备独立性,如果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3. 注册基金公司类型及规模基金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其中,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契约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50人。
4. 注册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协会要求实缴资本比例在认缴资本的25%以上。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5. 注册基金公司人员要求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6. 注册深圳基金公司的额外要求深圳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首期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1年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需提交验资报告。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为法人时,应当是从事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并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自然人,则应具有8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具体的注册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因此建议在注册前咨询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