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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5: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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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香港注册公司傍名牌现象分析一、香港注册公司傍名牌的概念傍名牌,也称为搭便车,是指一些公司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产品设计、包装、商标等元...
傍名牌,也称为搭便车,是指一些公司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产品设计、包装、商标等元素,以达到混淆消费者、提高自身产品销量的目的。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不正当竞争。
香港注册公司傍名牌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模仿商标:将知名品牌的商标要素进行复制或修改,使其看起来像是知名品牌的产品。例如,“麒麟”床垫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将其演变为“麒麟呈祥”、“麒麟缘”等,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
字号的商标化使用:将知名企业的字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将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例如,“资生堂(香港)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销售的化妆品上标注“资生堂(香港)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但实际上与株式会社资生堂公司无任何关联。
虚假标注:以海外注册的公司的名义,在国内生产和销售产品,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在海外注册的公司的名称,使消费者误认为这是国外的公司生产的,是国外的品牌。
香港注册公司傍名牌的现象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包括:
经济利益驱使:知名企业在经营中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进行品牌研发和推广,维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许多小的企业没有这种实力,或者有的人因为有利可图,以生产“傍名牌”产品为主业。
法律规定不完善:虽然对“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但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列举上不够全面。《商标法》对有些“傍名牌”行为的规定也比较模糊,加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存在着衔接上的漏洞,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空白。
对于香港注册公司傍名牌的行为,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进行规制:
民事诉讼:作为中国大陆的权利人,可以在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虽然案件涉港澳台,按照涉外案件处理,案件没有审限了,可能还得公告送达,这大大延长了维权的周期,但关键在于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谁,而不在于标识或企业名称在哪里申请。
香港公司名称规制: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若发现一家公司使用的名称与注册在先的公司名称相同或太过相似,公司注册处处长有权在该公司以有关名称注册后的12个月内指示其更改名称。此外,香港公司名称选择自由,集团、控股、协会等各种高大上的名称均可;只要不违反香港法律和极少几个行业,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均无限制。
香港商标注册:在香港商标注册制度非常完善,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商标保护和管理服务。只有注册了商标,企业才能够享有商标的独占权,保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同时,商标注册也是企业进入香港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才能够在香港市场上合法经营。
香港注册公司傍名牌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需要权利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有效地规制。同时,香港政府也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傍名牌行为的打击力度。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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