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要求
1. 股东和董事要求 - 股东人数:至少需要2-20人,并且需要满18周岁,在国籍上没有任何限制 - 董事和股东身份:董事和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或不属于法团的社会团体)、合伙企业或任何其他实体。特别地,必须拥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可以是依香港《公司条例》成立的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依《有限责任合伙条例》成立的香港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或依《基金条例》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以及18岁以上的自主行为能力人
2. 注册地址要求 - 注册地址:必须是在香港的实际地址
3. 法律地位和债务责任 - 法律地位:香港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只可以合伙人名义共同拥有资产以及签订合同;每一合伙人均为合伙商号的代表,可以公司名义举债或签订合约。合伙人共同拥有合伙公司的资产 - 债务责任:除了有限合伙人外,其余股东均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 其他要求
- 名称要求:公司名称英文名称有且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可有可无 - 注册资本:标准按照1万港元即可,无需验资
5. 注册流程 - 注册流程:一般包括公司名称查册、提交注册信息、签署合同及文件、提交注册申请和公司注册完毕等步骤
具体注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注册前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