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代理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深圳代理基金公司注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首期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1年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2. 实际控制人或股东背景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为法人时,应当具备从事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的经验,并且在税务、工商,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时,应当具有8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3. 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私募基金公司地址要求不可异地经营,规定要求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保持一致。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 高管人员要求拟任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高管及简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签署至少履职3年以上承诺书。
5. 中基协备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在取得深圳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后六个月内必须成功备案一个基金产品,否则会被吊销牌照。
以上就是深圳代理基金公司注册的主要条件,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