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团公司注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金和子公司数量根据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成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至少有3家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超过3000万元。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母公司必须是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够应对政府人员的上门审查。
3. U盾与CA证书如果是内资企业且股东都为自然人,所有股东和高管都需要有一个可以用于电子签名的银行U盾或专用数字证书,而且法人的U盾或ca证书一定要是在深圳的银行办理才可以。若新注册公司股东为港澳台自然人或国外自然人,需要携带本人携带身份证或通行证到现场面签一次,如香港自然人提供回乡证,台湾自然人提供台胞证,国外自然人提供护照,如本人无法到场,可提供本人证件的公证书进行认证。
4. 股东和法人代表的要求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必须有身份证,并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关于这股东等的详细要求规定,可参考工商局的《企业告知承诺书》。
5. 组织结构集团公司必须拥有3家子公司+1家母公司(母公司必须为深圳本地企业),假如这4个公司分别为A、B、C、D,那么这4个公司加起来的注册资金必须超过3000万,其中A+B+C(3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1500万及以上,D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为1500万及以上,并且母公司必须控股3家子公司51%以上。
以上就是深圳集团公司注册的主要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