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团公司的注册条件
1. 注册地址
集团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够应对政府人员的上门审查。
2. U盾与CA证书如果是内资企业且股东都为自然人,所有股东和高管都需要有一个可以用于电子签名的银行U盾或专用数字证书,而且法人的U盾或ca证书一定要是在深圳的银行办理才可以。若新注册公司股东为港澳台自然人或国外自然人,需要携带本人携带身份证或通行证到现场面签一次,如香港自然人提供回乡证,台湾自然人提供台胞证,国外自然人提供护照,如本人无法到场,可提供本人证件的公证书进行认证。
3. 注册资本根据深圳集团公司注册最新要求,如果带有行业性质的话,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五千万。如果名称中带有深圳字样,需要到深圳市工商局进行核名,注册资本暂时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为了增加企业集团的背书,建议可以设置在一千万以上。
4. 子公司数量企业集团母公司都要相对控股或者控股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也就是控股成分要在50%以上。企业集团能够申请自己专用的集团简称,申请成功之后,子公司都是可以使用集团简称作为公司抬头或者公司简称。从企业集团登记暂行管理办法废除之后,母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总额已经没有要求了。
5. 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具体的注册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注册前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