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注册内资公司所需材料
以下是东莞注册内资公司的所需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这是注册内资公司的必备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提交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并在领取时验原件。
3. 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 同样需要提供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并在领取时验原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 在申请书中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编号。
5. 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 需要提交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6.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需要提供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如果是自然人身份证明需要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需要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如果股东为商事主体,则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要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8.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 这部分内容需要在申请书中填写。
9. 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如果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需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如果可由相关部门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则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10.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则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并核对原件。如果可由相关部门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则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11. 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如果是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则需要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具体的注册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注册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