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注册公司补贴
东莞市对于注册公司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在2016年及以后新办的,并吸纳已落户东莞的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并正常经营和按规定纳税,按其实际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及3人以下,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2.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上述人员于2016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证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进驻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租用场地创业的,按缴纳租金发票数额,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3.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东莞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科〔2021〕57号),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境外商标注册补贴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组织2021年度国际商标注册补助项目申通的通知》,符合要求的卖家可以申请补贴。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不超过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单一国家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商标,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元,在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取得注册的,每件给予不超过3000元资助。
5. 春节市重点用工企业外省户籍员工返岗交通补贴根据《2024年春节市重点用工企业外省户籍员工返岗交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员工,于春节后在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的,可享受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以上就是东莞市对于注册公司的一些补贴政策,具体的补贴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