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财务公司注册条件
东莞财务公司的注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人资格和股东组成- 法人资格:注册公司必须是1-50个股东组成,只能一个法人- 股东组成:新《好顺佳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监事: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2. 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3. 公司章程和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等内容- 经营范围: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4. 公司名称和税务登记- 公司名称:注册公司时,,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后,您就可以到税务大厅申领发票了,能正常开发票,就意味着你对外正常营业了
5. 财务人员和法人代表- 财务人员: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法人代表: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6. 财务公司设立条件- 企业集团: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集团: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前一年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且净资产率不低于35%。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在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母公司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任职资格: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具体的注册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注册前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