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学生注册公司补贴政策
东莞对于大学生注册公司确实有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以下是具体的细节:
1. 创业培训补贴东莞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并按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人数给予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具体来说,创办企业培训(GYB+SYB,共80学时)每人最高可补贴15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每年最多享受一种类型。
2. 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并租用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
3. 小额创业贷款东莞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创业小额贷款政策,提供为期2年的小额免息贷款,贷款额度为3万~8万元,贷款到期后可展期免息1年。对申请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并成功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向其提供第二次免息贷款,额度同为3万~8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4. 税收优惠广东省政府已制订了简化审批手续、免征所得税等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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