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公司注册场地要求
1. 场地要求的基本原则在东莞注册新公司,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一般来说,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这样的地址需要提供以下方式证明: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5)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新建房屋,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新购买房屋,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7)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公管房,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2. 特殊情况的处理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例如,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如果是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則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此外,如果是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
3. 场地要求的具体细节公司的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要有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无论是您租赁或自有的房屋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必须要求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所以您若是租赁的办公场所,必须要房东提供产权证明。
4. 场地要求的注意事项在选择公司注册地址的时候,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新政策规定同一个地址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再次,公司成立后公司注册地址若是变更,尤其是跨区变更时的税务变更手续十分麻烦,所以尽可能确定好公司注册地址的稳定性。最后,北京各个区域的税赋都是一样的,该交的税赋都必须缴纳,所以如果您因为这一点去选择公司注册地址的话大可不必。
东莞新公司注册场地要求具体、真实,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在选择注册地址时,需要考虑到是否符合这些要求,并且尽可能选择稳定性较高的注册地址,以避免后续的税务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