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上海私募基金公司条件
1. 名称和经营范围
名称:私募基金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管理”字样,并且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此外,名称中的行业术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统一使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或“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原则上专营。
2. 注册资本和投资者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如果是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如果是管理型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 投资者投资金额: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如果是基金型企业,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受此限制)。
3. 高级管理人员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经验: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4.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私募基金公司的业务范围被批准为:投资,投资管理和非证券业务咨询。基金型企业可以申请上述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但不得从事以下业务:(一)发行贷款;((二))公开交易证券投资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为投资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5. 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如果是已设投资管理类企业,申请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企业,流程如下:1、市局登记企业且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字样的,依申请办理;2、持市政府或市金融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依申请办理;3、其他已登记投资管理类企业,持有效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公示信息或发改委备案信息,依申请办理登记。如未登记备案,应按新设流程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登记。
上海离岸投资公司注册条件
1. 股东和董事- 股东和董事:成立离岸公司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至少有一名以上的股东和董事;有一个当地的注册地址;有一个注册代理人,部分地区还需配备秘书。
2. 注册地址和代理人- 注册地址和代理人:离岸公司是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经营,不能在注册地经营的公司,它一般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而且离岸公司作为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其形式并不于公司(有限、无限、控股、免除、国际商业公司、股份、公众公司等),它还包括信托基金和合伙企业等形式。
3. 税务优势- 税务优势:世界上各大洲都有许多的离岸法域,这些法域主要是一些岛国,当地为了吸引投资,改善当地经济发展,都特别制定离岸公司法,以鼓励世界各地资本到其当地注册,对于企业的营业所得免除或者收取少量税赋,每年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而且离岸公司开设银行离岸账号,收取离岸交易款项,还可以免缴税款,使用离岸公司结合离岸信托或私人基金会安排遗产还可以大幅度减少遗产税等。
4. 外汇管制优势- 外汇管制优势:离岸公司在资金的调拨上则是相对自由的,不受中国法律的限制,不受外汇管理局的管理。只要账户上有外汇,无论什么时间,无论票数和金额有多少,都可以自由的将外汇汇到国内的银行账户上结汇核销,并办理退税。而且不仅可以提前核销退税,还可以补办未核销退税的金额。
请注意,具体的注册条件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注册前咨询专业的注册公司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