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标准公司注册条件
1. 注册地址在北京注册公司,必须要有注册地址,并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房产,如写字楼、门面等。普通居民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此外,如果法人已经有注册多家公司,且其中有税务不正常的,那么就不能再次注册公司成为法人。在这种情况下,法人需要提供其他的注册地址或者股东。如果法人成立了一家一人制有限公司,100%控股,在再次注册公司时就必须有股东。
2. 注册资本中国政府于2014年3月1日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工商机关只登记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无需提交验资报告。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以及国务院规定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要求。因此,理论上来说,注册资本的多少对公司的运营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来说注册资金多少是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的。
3. 法人和监事公司需有一名法人,可有股东担任;公司可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或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并且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监事,但股东可有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4.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当公司确定好名字后,可以先在工商好顺佳上查询检索,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以提高通过率。公司命名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带有“地级市”字眼,要到市级单位审批;需要到省一级单位审批;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好顺佳”、“全国”、“国家”字样及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5. 其他要求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如果法人有注册多家公司,有一家如果税务不正常,就不能在次注册公司成为法人!法人成立了一家一人制有限公司,100%控股,在次成立公司就必须有股东。此外,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并且公司设财务人员一名可有聘请兼职或专职财务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以上就是在北京注册公司的基本条件和流程。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