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传媒公司注册条件
1. 公司名称北京传媒公司的注册需要首先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包含区域、字号、行业和有限公司等元素。字号不得含有法律法规不允许出现的字词,并需符合公司名称构成形式。例如,“北京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XX(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
2.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创业者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一般决定了企业承担的责任及民事义务的大小。自2014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对资本的实缴时间与方式更为灵活。
3. 股东资格股东可为自然人或法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投资人数量最低是2人,最多不超过50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通常只有一个。
4. 经营范围需要明确业务范围,不同领域可能需前置审批或备案,如出版、广告、艺术品经营等。
5. 经营场所须有固定经营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在北京,非住宅的注册地址房屋,房产证的房屋使用性质为“科学研究、工业或其他”,可以直接注册。而住宅注册公司则需要经过特殊的流程,包括居委会盖章、张贴公告等。
6. 管理结构应明确董事、监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及其资格。
7. 许可证部分业务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需特殊许可证。
8. 法律法规须遵守《公司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9. 注册材料包括股东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公司章程等。
北京住宅注册公司条件
1. 行业规定由于住宅原本是专门为人们居住的房屋,为了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许多城市对家庭住址注册公司有行业限制,一般会产生噪声、油烟、废气、废水等污染行业难以进入住宅区。
2. 居委会盖章
经邻居同意后,企业家需到居委会取得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盖章的《关于同意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证明》,完成住改商手续,取得相关产权证明材料,然后到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
3. 区域要求在使用家庭住址注册公司之前,建议企业家先到当地市场监督局或住宅物业办公室咨询是否实施相关政策,虽然目前家庭住址商业使用是合法的,但考虑到环境、安全等因素,仍会有一些城市或城市住宅社区限制这一政策。
4. 张贴公告由于特殊的环境,企业家需要逐一向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征求意见,或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征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意见,以免以后受到投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