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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16: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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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目录概览一、渠道优劣分析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虚假登记优点:(1)/程序比较简单,时间比较短缺点:(1)/身份证丢失的证明材料可以大大提高证明;(2)/不可能要求赔偿...
目录概览
一、渠道优劣分析
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虚假登记
优点:
(1)/程序比较简单,时间比较短
缺点:
(1)/身份证丢失的证明材料可以大大提高证明;
(2)/ 不可能要求赔偿。
2.以行政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优点:
(1)/证明的标准比较低,只要证明笔迹不是本人签字的,就可以证明材料是假的,可以申请注销登记。最好有身份证丢失的证据。
缺点:
(1)/如果公司注册时间超过五年,法院不予受理;
(2)/不能要求赔偿。
3、以民事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姓名权诉讼
优点:
(1)/ 您可以要求赔偿,甚至精神损害。
缺点:
(1)/证明标准比较高,需要证明侵权要件。除笔迹鉴定外,如无身份证遗失证明或其他冒用身份证明,无公司注册意向证明更易被驳回,司法实践判断不同;
(2)/判决结果是停止侵犯姓名权,后续执行是否只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即可,但仍需对方是否配合,如何申请执行,需要进一步考虑。
4、以民事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诉讼
优点:
(1)/ 从多方面来看,可以认定原告不具备股东资格。除了冒用身份的证据外,还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实际向公司出资,是否签署公司章程,是否有出资证明,是否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工商登记等因素。
缺点:
(1)/确认不具备股东资格,有被视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的风险,诉讼将被驳回;证明由作弊用户自己提供给作弊用户,使得证明作弊使用变得更加困难,仅仅一个虚假的签名是不足以证明的;
(2)/判决结果为公司及股东需配合变更登记等,后续执行是否只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登记,或者是否需要对方的配合,如何申请执行需要进一步考虑;
(3)/ 无法要求赔偿。
5. 刑事方法
优点:
(1)/ 惩罚是最重的。
坏处:
(1)/ 最高标准的证明。
2.行政渠道
(一)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虚假注册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注册登记的人员(以下简称被冒用人)注销虚假注册的反应积极承担责任。作出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虚假登记。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由原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弄虚作假人向登记机关举报虚假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记录。被骗人不能到场报案的,登记机关应当进行远程身份验证。
登记机关应当认真核对被造假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在场,核对原件)。被骗人还可以提供有助于识别假冒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资料,如身份证遗失报警回执、身份证遗失公告、银行报案记录等。身份证遗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
登记机关应当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间调查完毕并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公示。
利害关系人主张与冒名顶替登记有关的民事权利正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裁定或者生效判决,裁定尚未全部执行的;或有证据证明虚假登记涉及股权发生争议,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登记机关应当暂停调查,并相应延长公示期。
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件遗失申报;
(二)身份证件遗失公告;
(三)银行身份证件挂失;
\ n(4)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
(五)其他有助于认定虚假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资料。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案由:行政撤销纠纷
(二)被告:注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索赔:请求撤销错误注册
(4)案例
A.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1兴终105号: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邱晓飞行政撤销二审行政判决\n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决定是否受理登记申请。登记决定: (四)公司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和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 《录取通知书》的签发日期。原件不一致的,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本案中,江北市监察局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上载明的受理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受理意见为“材料齐全,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开业。”条件,同意申请批准。”批准意见为“同意设立有限公司登记”。可以看出,江北市监察局于7月20日受理了秋飞公司的注册申请,并于同日批准了秋飞公司的设立。登记。但从江北市监察局提交的证据材料和庭审各方陈述来看,秋飞公司只提交了部分申请材料的原件,而江北市监察局并未责令秋飞公司提交原件。其余材料的原件,江北市监察局认为,在公司注册设立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对自己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的,工商登记机关只需进行形式审查,无需审查材料的真伪。因此,本案江北市监察局未对秋飞公司提交的部分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也无证据证明其已对秋飞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了审核,然后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授予它。在秋飞公司的设立登记决定中,江北市监察局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因此,江北市监察局以工商行政管理登记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销申请。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审法院于2007年7月20日裁定撤销江北市监察局的登记行政行为。秋飞公司。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秋飞公司向江北市监察局提交了《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董事、监事、经理资料》、《联络人资料》、《财务负责人资料》、股东(保荐人)出资情况等资料,邱晓飞(身份证号5002421989××××××× ×) 现任秋飞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联系人、财务负责人、全资股东,秋飞公司(企业名称)设立及备案管理人。但是,在秋飞公司向江北市监察局提交的上述关键信息的“申请人声明”栏的“申请人声明”栏“法定代表人签名:”中,“邱晓飞”的签名已被经取证验证,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签名。客户邱晓飞自己写的。因此,秋飞公司向江北市监察局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并非秋晓飞的真实意思,属虚假材料,应予撤销登记。
邱小飞起诉撤销江北市监察局作为秋飞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登记,因为该登记是秋飞公司设立和登记信息的一部分,而邱小飞是秋飞公司唯一登记的人。全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撤销登记具有撤销秋飞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一审判决撤销。徐江北市监察局批准秋飞公司登记的结论并无不当。此外,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谁索赔谁支付的原则,邱晓飞已为本案的鉴定机构支付费用,鉴定费用由其承担。
分析:市场监管局以被告人身份直接申请撤销行政登记的,需提供虚假签名的虚假鉴定意见、身份证遗失证明。如果市场监管局不能证明所有材料的原始文件都经过审查,获得有利判决的概率较高。
B.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琼行中第1661号:吉胜成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登记二审行政裁定书
原审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季胜成的诉讼请求为“责令被告撤销海南大博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是否合法。但本案涉工商登记发生时间为2008年6月19日,不属于涉及房地产的行政行为。季胜成于2017年5月22日就此案提起诉讼,距涉案工商登记已过去五年多。即使在季胜成首次提起相关行政诉讼的8月27日,距离被指控的行政行为发生已有五年多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自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明知自己作出了行政行为,除另有规定外,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满二十年以房地产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他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五年以上提起诉讼的案件。”不接受。
二审法院认为,2008年6月19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案涉案工商进行了登记,2017年5月22日,上诉人就本案提起诉讼。多于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动产提起诉讼的,自行政行为之日起二十年以上,五年以上其他情况,自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法规规定了起诉的最长期限。这个起诉时限是一个绝对的、不变的时限。当事人超过该期限提起诉讼的,即使有法定理由减免或者延长起诉期限的,也不适用减免或者延期。因此,上诉人的上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应依法驳回。
分析: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最长的起诉期限为五年,即自行政登记之日起超过五年不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该术语是绝对不变的术语。
C.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晋行中第212号:王晶晶与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登记二审行政判决书
本院认为,公司设立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类型、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工商有义务对公司注册申请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查。根据山西警官学院法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文件检验鉴定》(警专鉴中心[2016]文鉴字第099号),可以证明山西诺鼎银鉴担保有限公司是山西诺鼎银鉴担保有限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注册 注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中“王晶晶”的签名并非王晶晶本人签字,省工商局未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王晶晶知道公司注册并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公司注册后王晶晶没有提出异议。晶晶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据此,王晶晶被省工商局登记为山西诺鼎银建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证据不足。山西诺鼎银建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后,王晶晶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字并不是对王晶晶错误登记为公司“股东”的追认,而是假冒登记为“股东” ”。公司“股东”身份的解除,让王晶晶后续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能作为省工商局登记王晶晶为山西诺鼎银建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证据。
分析:即使原告在否认登记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也不能视为对错误登记的股东身份的追认。本案提供的证据也是笔迹鉴定。工商局败诉是因为工商局无法证明公司注册时被冒用的人明知故犯并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冒用公司注册后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
海南被注册为冒名顶替公司
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获取公司注册,即冒充注册,且因公司自身信用问题,将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无法采取高铁,我该怎么办?
1、联系法院,向执行法官说明相关情况;
2.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冒名注册公司。
1、首先要查明相关公司是在海南哪个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登记决定的,然后打电话询问如何撤销虚假登记的公司。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咨询:65203055】
2、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注销登记的指导意见》,作假人本人向登记机关举报虚假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做好记录。被骗人不能到场报案的,登记机关应当进行远程身份验证。
如前来现场不便,请询问如何进行远程身份验证以配合取消工作的进度。
三、建议及时申请注销冒名顶替注册公司
如果有其他债务,后续执行案件会很多,解决起来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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