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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09: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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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之一,也是全国直接利用外资最多的城市之一。然而,自1980年代以来,外资公司的最低注...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之一,也是全国直接利用外资最多的城市之一。然而,自1980年代以来,外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将探讨深圳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法定规定和实际情况。
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法定规定是建立在保证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法》(以下简称“WFOE法”)之前,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外商投资的规定。其中包括《对外经济合作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条例》。这两个条例都规定了外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随着WFOE法的出台,最低注册资金的概念也被纳入法律体系。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1997年前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1997年至2013年,最低注册资金分为十级,从人民币30万元到人民币1000万元不等;2014年起,取消分级,统一要求最低注册资金人民币1万元。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最低注册资金与实际开办公司费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实际上,开一家外资公司的费用要比最低注册资金高得多。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型、注册地区和注册资本等因素,外资公司的具体费用可能在十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之间。
最低注册资金的调整对外资企业的影响较大。1997年,最低注册资本从30万元提高到140万元,随后还进行了多次调整。这些调整使许多小微型外资企业无法到达最低注册资本标准,限制了市场进入。2014年取消分级后,虽然最低注册资金下调为1万元,但仍有不少小微型企业难以满足领域标准,最终限制了外资企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虽然深圳已经将最低注册资金下调到1万元,但它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我们建议政府应该继续简化注册手续,降低注册费用、税收负担,针对小微型企业实行差别化政策,逐步提高市场进入的门槛,以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希望政府加强对外资公司的维护,保护他们的投资权益,为外资企业在深圳落地创业提供良好服务和支持。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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