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注册公司前,我们需要先为公司名称核名,看看办理的这个公司名称是否会出现重名,是否能申请注册。那么,深圳企业名称核名办理有哪些条件?顺兴发深圳注册公司小编来为大家分享介绍。
1、企业名称一般是按下列的部分依次组成:深圳(市) + 字号(商号) + 行业+ 组织形式;
2、所用商号不能跟其它已核准或是注册的相同行业的,或者是无标明行业的公司企业名称中字号(商号)一样的,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不能跟其他的企业变更名称期限没满1年的原名称一样;
4、不能跟已注销登记或是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期限没满3年的企业名称一样;
5、名称冠“广东”地域的公司,必须要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的字样、或是在名称的中间使用中带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的字样、或是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都是需要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
7、企业名称中不能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要冠以其所从属公司企业的名称;
8、企业名称应该要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是阿拉伯数字等;
9、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要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能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的含义除外;
10、企业名称不能明示或是暗示有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