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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17: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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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作者:何须暮光不会暮光目录的概述首先,分析了该方法的优缺点1.通过行政渠道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冒充登记优势:(1)程序相对简单,时间短劣势:(1)/身份证遗失证明可以大大提高证...
作者:何须暮光不会暮光
目录的概述
首先,分析了该方法的优缺点
1. 通过行政渠道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冒充登记
优势:
(1)程序相对简单,时间短
劣势:
(1)/身份证遗失证明可以大大提高证明力度;
(2)无法要求赔偿。
2. 通过行政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优势:
(1)证明标准较低。只要不是自己的签名,可以证明材料是假的,可以撤销注册。最好能证明你的身份证丢失了。
劣势:
(1)/公司注册5年以上,法院不予受理;
(2)无法要求赔偿。
3、民事渠道向人民法院侵犯姓名权
优势:
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即使是精神损害。
劣势:
(1)证明标准比较高,有必要证明侵权的要求。除笔迹鉴定外,如果没有身份证遗失或其他身份被冒用的证明,没有设立公司登记意图的证明,驳回的可能性较大,司法实践的判断也不同;
(2)判决的结果是停止对姓名权的侵犯。后续执行是否只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还是需要对方的配合。如何申请执行需要进一步考虑。
4. 通过民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
优势:
(1)/可以从各种角度,尽可能地对原告没有资格的股东,如除身份证明外使用,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对公司实际出资,是否签署公司章程,是否持有出资证明书,是否参与公司管理以及工商注册等综合因素有待确定。
劣势:
(1) /证实,它是没有资格作为股东,还有不确定的风险范围的民事诉讼和诉讼将被拒绝;此外,如果骗子、骗子知道彼此,和提供身份证的骗子骗子自己更多要证明签名是假的就更难了。
(2)由于判决的结果,公司和股东需要配合变更登记等。后续实施是否只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或需要对方合作,如何申请执行需进一步考虑;
(3)无法要求赔偿。
5. 犯罪的渠道
优势:
(1) /最重的惩罚。
劣势:
(1)/最高标准的证明。
2. 管理渠道
(一)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冒充登记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撤销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公司注册的指导意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负责对利用冒名顶替者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人(以下简称冒名顶替者)办理冒名顶替登记。对冒名顶替者的注销登记,由作出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负责。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由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冒充他人者本人向登记机关申报冒充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记录。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到的,登记机关应当进行远程身份验证。
登记机关应当对行骗者本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在场的,应当核查原件)进行认真核查。欺诈者还可以提供身份证挂失报警收据、身份证挂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记录、专业机构出具的手写身份证明报告等有利于确认身份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和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公布涉嫌冒名顶替者登记信息(包括冒名顶替者登记时间、具体登记事项、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等)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公示期为45天。调查结束,在公示期内得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公示。
利害关系人声称与冒名顶替者登记有关的民事权利正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裁定或者生效的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有证据证明冒充登记所涉及的股权有争议,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登记机关应当中止调查,并相应延长公示期。
提交材料:
(1)身份证遗失报警收据;
(二)身份证件遗失通知;
(3)银行挂失身份证记录;
(四)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
(五)有利于确定冒名顶替者登记基本事实的其他文件、材料。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诉因:行政撤销争议
(2)被告:注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三)诉讼请求:请求注销虚假登记
(4)情况下
a、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105号末重庆01:重庆市江北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邱晓飞对二审行政判决的行政撤销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四)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原申请文件和材料的,或者原申请文件、材料与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原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决定不予登记。”在本案中,江北市监督局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受理日期为207/20日,受理意见为“材料齐全,符合有限公司商业登记条件,同意报批”。批准意见为“同意设立注册有限公司”。为此,江北市监察局于207年20日受理了秋飞公司注册申请,并于同日批准秋飞公司成立登记。但从江北市监局提交的证据材料和审判当事人的陈述,双方秋天飞公司只提交的申请材料的一部分,和江北局没有秩序的城市秋天飞公司提交的原始材料,而设立审查程序的江北市公安局在公司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交真实的材料负责,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与原材料核对一致,工商登记机关只需要进行正式审查,无需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江北市的局不会飞秋公司支票副本与正本提交的申请材料的一部分,没有证据证明其秋天飞公司提供所有的材料审查的情况下,将决定允许秋天飞公司设立登记,江北市监察局对这一行为未履行职责进行认真审查,因此,江北市监察局对此案作出的工商行政管理登记不明确且主要证据不足,故应予以撤销。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一审法院于207年20日对江北市监察局核准登记的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决定。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秋飞公司向市江北区局提交《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资料》、《联络资料》、“财务信息、负责人”,股东(发起人)数据表明,邱晓飞(身份证号5002421989×××××××× ×)是邱飞公司(企业名称)设立和备案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联系人、财务总监、全资股东、经营者。然而,在提交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Qiufei公司江北市监督局的签名(音译“秋”列的“申请人声明”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已经由司法专家认证,签名并不是由秋(自己写的。因此,邱飞公司向江北市监理局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不是邱小飞的真实意图,是虚假材料,应予以注销登记。
邱晓飞起诉江北市公安局撤销对秋飞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登记行为,登记的公司行为属于秋飞注册成立的部分信息,而秋飞是秋飞公司唯一的全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注销登记行为已撤销秋飞公司登记成立的法律因此,江北市监察局核准注册的求飞公司在一审中被撤销的结论并非没有例外。另外,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12条规定,按照谁做主谁负担的原则,本案鉴定费用已由邱晓飞支付鉴定机构,该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分析: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告申请取消行政登记,需要提供假的签名鉴定意见,身份证丢失证明,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能证明验证所有原始材料的情况下,打赢官司的可能性。
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1661号:季圣成、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登记二审行政裁定
原审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吉盛成诉“责令被告撤销海南某大博金文华传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登记”,对其进行登记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其实质是要求人民法院审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涉及工商登记的行为是否合法。但是,工商登记发生在2008年6月19日,并不是涉及房地产的行政行为。纪圣成于2017年5月22日提起诉讼,这是工商登记5年多后的事情。纪盛成在8月27日首次提起行政诉讼时,已经过了5年多的时间。根据第四十六条行政诉讼法的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应当这样做,在六个月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行政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诉讼带来了在不动产在20年内从行政行为的日期,如果诉讼带来了比其他情况下之日起5年内,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不接受条款”,这种情况下不得接受。
二审法院认为,2008年6月19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涉案工商进行登记,2017年5月22日,上诉人提起诉讼,距离涉案工商登记有一定距离登记时已经过了五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不动产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自行政行为之日起五年以上提起的其他案件。法律规定了起诉的最长期限。追诉期限是绝对的、不变的期限。当事人逾期起诉的,有法定事由的,不得扣减或者延长诉讼期限。因此,上诉人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分析:行政诉讼,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最长的起诉期限是5年,也就是说,从行政登记之日起超过5年不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这一项是绝对常数项。
C.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晋兴中第212号:王晶晶、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登记二审行政判决
法院认为,设立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种类、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省工商局有义务对公司登记申请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查。主管人员根据山西高等学校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档案检查报告(p处理学习中心文鉴字号)。099[2016]),并能证明山西鼎银建担保有限公司,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提交的相关材料中有王晶晶“签字”而不是王晶晶本人签字,省工商局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公司注册王晶晶知悉并无投诉,或公司注册后王晶晶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将王晶晶注册为山西省工商局鼎银建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证据不足的。山西诺鼎银建担保有限公司注册时,王晶晶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字行为,不是王晶晶被错误地登记为公司“股东”身份的批准书,而是其被错误地登记为公司“股东”身份因此,事件发生后,王晶晶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字不能作为省工商局登记王晶晶为山西诺鼎银建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证据。
分析:原告拒绝登记后,即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也不能视为对误登记股东身份的认可。本案提供的证据也是笔迹鉴定。由于工商局无法证明该公司是在行骗者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注册的,或者是在行骗者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后注册的,因此工商局败诉。
海南身份证造假注册公司
法律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身份信息被虚假使用,造成不良后果,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工商登记。这涉及到工商登记程序的合法性。但如果确定是冒用身份信息,可以把相关数据,方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申请取消公司或者是删除一个名字,如果有犯罪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参与调查。三是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公司工商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该公司登记行为与当事人没有关系,结合身份证及其有效期、灭失证明等,可被认定为诈骗者注册的公司时,身份证已无效。根据在庭审中双方认可的注册公司的申请材料上的笔迹鉴定或签名不是业主本人的签名,可以证明公司在注册时提供了虚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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