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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集团
2022-08-24 14: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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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经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甲方于2021年3月28日承包了位于桂林市好顺佳区环城北二路的***(包...
经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甲方于2021年3月28日承包了位于桂林市好顺佳区环城北二路的***(包商)装修工程,甲方安装了如下卫生间本项目产品: 1. 87个标有“ARROW”商标的桌面洗脸盆,其中22个椭圆口桌面洗脸盆和65个长方形口形桌面洗脸盆 2. 22个标有“ARROW”商标的手动水龙头; 3、65套在水龙头和脚阀上标有“ARROW”商标的脚踏水龙头; 4. 25个带有“ARROW”商标的蹲便器 5. 8个带有“ARROW”商标的坐便器,其中水箱正面带有商标的坐便器1个,顶部带有商标的坐便器7个水箱盖; 6.标有“ARROW”商标的小马桶 16个马桶。双方安装的上述卫浴产品均经“ARROW”注册商标持有人箭牌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认定,除水箱前标有商标的马桶外,其余均为侵犯“ARROW”注册商标持有人的专有权。的产品。经核实,上述商品是当事人从灵川县青苹果建材店购买的,购买价格如下: 1、椭圆形口形台盆180元/台; 2、面盆口长方形台面盆120元/个; 3、手动水龙头150元/个; 4、脚龙头55元/套; 5、蹲便器160元/件; 6、马桶700元/件; 7、小便斗200元/个,以上进价不含税。灵川县青苹果建材店就上述产品向当事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3。 )如下: 1、盆口形状为椭圆形台盆(含手动水龙头)元/套; 2. 盆口形状为长方形台面盆(含脚踏水龙头)RMB/套; 3、蹲便器元/个; 4、马桶1000元/个; 5、小便池人民币/个。翘曲***(送宝方)与当事人核实上述卫浴产品为当事人所有。安装上述侵权卫浴产品的当事人的总营业额为人民币(=×22+×65+×25+1000×7+×16)。 7月21日被罚款4万元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公布7月查处民生领域3起典型案例
让我们来看看
(官网截图)
2021年,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集中优势力量,加强执法,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处“铁腕”行动,查处一批涉民生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行动起来,营造更安全、更有保障的消费环境。 2021年7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处典型案件现已发布。
01
案例一:泉州县市场监管局查处XX卫生室使用药物超过保质期的案件
2021年6月4日,泉州县市场监管局查处XX养生室使用XX养生室的行为,对超过有效期用药的行为,将予以行政处罚。
泉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药柜中装有壁虎精华等18种在用药品,过期药品属于违法药品。 .货物总价值为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并处人民币罚款。
02
案例二:平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XX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要求的燃气具产品案
2021年06月10日今天,平乐县市场监管局对XX超市销售的燃气具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采取行动。政治惩罚。
平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的超市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很多燃气灶没有自动熄火装置。经查实,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27日,双方先后从桂林XX商电部采购了好夫人燃气灶120仿金(2套)和双喜燃气灶HSX-150钢。内转(4套),双喜燃气灶130钢盖(6套),双喜燃气灶113金边(4套),双喜燃气灶120钢盖亮板(2套),共18套.上述18款燃气灶均无自动熄火装置,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国家标准GB16410-2007:《各类灶具应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的要求。截至2021年4月26日,当事人出售的上述液化气灶的价值为人民币,利润为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销售不符合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和财产安全,并处以下列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元)。 2.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液化气灶具8台。三、处好顺佳元(人民币3000元)罚款。
03
案例3:叠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XX卷烟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店铺,应当予以处罚。
诉状称,叠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4瓶标有“梦之蓝”商标的M3酒是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明,本案涉案白酒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许可。如有可能,擅自使用与江苏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3176661号“梦幻蓝”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当事人买卖侵权商品,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非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人销售的“梦幻蓝”白酒共计4瓶。使用该注册商标,处1元罚款。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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