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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14: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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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必须把预防火灾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前提。毕竟,一旦发生火灾,它会对人们产生巨...
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必须把预防火灾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前提。毕竟,一旦发生火灾,它会对人们产生巨大的影响,无论是对人们的财产造成的损害,还是对人们生命的可能威胁。因此,必须时刻严防火灾的发生。近日,河北廊坊一所房屋起火,一名残疾妇女被困在屋内。
据媒体报道,10月10日,河北省廊坊市一所民宅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屋内的残疾妇女因行动不便,无法独自逃离火灾现场。她被困在屋子里。情况非常紧急。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将被困女性郝顺家工救出。
从现场信息中可以看出,一栋二层民居发生火灾,事故现场浓烟滚滚。从图中可以看出,消防救援人员正在使用高压水枪进行灭火。随后,几名消防员合力将一名女子从着火的房屋中救出。
据了解,火灾发生时,获救女子因腿部疾病无法自行逃离火灾现场。所幸,女子获救成功,没有生命危险。截至目前,起火原因尚不清楚。不过,这起事件也提醒人们要小心防止火灾发生。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人们居住的环境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随时都极有可能引发事故。因此,人们需要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存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安全是任何时候一切的前提。人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认真谨慎地对待一些可能涉及安全问题的事情,可以减少一些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人们要树立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严防火灾发生。
由于未能达成拆迁协议,河北省永庆县北草家坞村村民傅奎生的家人经常受到骚扰。 1月11日晚,当家中窗户再次被砸时,傅魁生父子傅金波刺伤拆迁工人,送院后不治身亡。这对父子被控故意伤害罪。
澎湃新闻报道的这起谋杀案已于近日宣判。 6月9日,澎湃新闻从本案法官处证实,永清县法院认定傅家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防卫过当。傅奎生被免予刑事处罚,金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河北经济日报》报道,2009年6月,李家镇项目在北草家坞村开工。项目采用“村企合作”模式,资金由北京金泽置业投资。企业通过在旧村拆迁后取得部分土地的开发经营权,获得相应的收益;被拆迁村的农民利用现有房产经专业机构评估,确定价格后,即可换取相应区域的新房。
傅奎生家人不同意拆迁,因为拆迁补偿没有协商好。
永清县检察院称,2011年1月11日19时,78岁的傅奎生夫妇吃完晚饭在家休息时,刘二丹、李春江、张伟拿着铁管来到他家,街上的门窗都被砸烂了。傅奎生发现后,便与柳二丹大打出手。打斗中,二儿子傅金波闻讯过来。卫二人逃走。刘二丹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检方认为,傅奎生、傅金波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决书显示,张伟作为出庭证人表示,他与李春江、刘二丹在北草家坞村进行拆迁。因为刘二丹去傅家谈拆迁,对方说刘二丹私下闯入家中报警。刘心烦意乱,带着他和李春江去砸人家的窗户。案发当晚,他们拿着铁管到傅家吓唬他们。
法庭上,傅家父子的辩护人指出,刘二丹从事拆迁工作,事发时酒醉严重。受到威胁。因此,傅家父子的行为是自卫,不应被视为犯罪。
控方指控的事实已经成立。永清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傅金波、傅奎生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傅金波在父亲被刘二丹等人非法侵犯时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了刘二丹死亡的严重后果。这被认为是过度防御,应该减轻。此外,付奎生案发时为75岁以上的老年人,属于非法侵害先行,共同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永清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免予奎生刑事处罚,判处金波有期徒刑3年。 5月19日,经永清县法院判决,永清县看守所释放了傅奎生。
什么是自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持续的非法侵害,采取制止非法侵害的行为,对违法侵权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正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法第三款还规定,对正在进行的杀人、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采取防卫行为的,不视为防卫。时,不负刑事责任。 (中国法院网)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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