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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14: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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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廊坊市新公司注册流程如下:1、拟建企业名称(字号)经工商局核准,字号至少为2个汉字(含2个)人物)。...
廊坊市新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拟建企业名称(字号)经工商局核准,字号至少为2个汉字(含2个)人物)。可以注册,所以需要先拟定三到五种字号,以备后用。
选定字号经工商局查询,无重名的,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租用办公室必须为商业或办公用途。现行法规不允许以住宅为目的进行注册。租房时,必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到当地住房中心备案,提取合同原件备案和出租人的财产证明复印件,合同上的姓名地址必须与房产证。
3、验资后,提交工商登记受理各类表格,填写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常务董事监督、法人登记表等。代表人、指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的登记表。
填妥后连同验名通知书、公司章程、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报工商局受理。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凭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到市技术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5、申请国地税务登记并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国地税务局申请国地税务登记,并每月按时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即使不做生意,也不需要纳税,也应该申报。
6、办理开户证,到银行办理开户证,凭营业执照原件、代码证、州税和地方税开立基本账户。
7、公司成立后,必须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纳税申报。
至于费用,就看你的注册资本有多大了,因为大小会影响报告费用等等,所以没有具体的价格!但是码局收费是一样的,都是309(不包括数字证书)。我们正在建立一家公司在公司办理过程中,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登记,但个体户和公司之间存在差距。这样的个体户在注册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个体工商户去哪里办理工商登记?下面就来和好顺佳了解一下廊坊的非公司注册在哪里?
1.廊坊的非公司注册在哪里
市场开放区综合受理窗口
2.廊坊注册过程中的非公司
企业登记实行“一人一审统一”制度。
申请人应向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市场监管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1日内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核准登记通知书》,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下发。材料审核不通过决定不予批准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市场监管局将一次性通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所有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受理和批准将在1日内作出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和《注册批准通知书》。证书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出具。材料审核不通过决定不予批准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廊坊非公司企业的登记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合伙企业法》;基本文件编号:主席令第 55 号;条款编号:第 9 条;条款内容: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颁布机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施日期:1997-08-01;2:法律法规名称:《个人个人独资企业法;基本文件编号:主席令第 20 号;文章编号:第9条、第13条、第18条、第32条;文章内容: 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进行登记独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增加《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和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自发送变更出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方式的变更原因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投资人或者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完毕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编制清算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日期:2000-01-01;3: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根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条文编号:第七条、第二十三条;条款: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实施国家规定的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 . .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公布或者批准。”;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日期:2000-10-31;4:法律法规名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依据文件编号:国务院令第666号;条文编号:第三条、第二十六条;条文内容:第三条:“公司经在公司登记后,方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登记机关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司登记机关。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四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2016-03-01; 5:法律法规名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号;文章编号:第 3 条;文章内容: 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资格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1988-07-01; 6:法律法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236号;文章编号:第2条、第3条、第2条第4条、第11条、第18条、第21条、第21条;条款内容: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适用《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 合伙企业必须依法登记并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第十一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更多注册。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由清算人依法清算。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报企业登记机关备案。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发证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2014-03-01; 7: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依据文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文章编号:第3条、第15条、第6条、第25条;条文内容: 第三条:“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业。”第十五条:“设立合营企业不实施国家规定的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 6:“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二十五条:“设立合作企业不实施国家规定的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 .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布或者批准公布。” ;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日期:2000-10-31;8: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5号;文章编号:第一条第六条;条款内容: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日期:2006-01-01;
以上就是关于廊坊非公司企业在哪里申请登记的答案。廊坊非公司企业在市场上注册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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