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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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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2020年9月15日12时许,在上饶市鄱阳县大润发超市一楼,西湖分局网安大队、民警联合反诈骗中心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抓...
2020年9月15日12时许,在上饶市鄱阳县大润发超市一楼,西湖分局网安大队、民警联合反诈骗中心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助信罪,迅速侦破一起涉嫌网络犯罪嫌疑人案件,此人现已被刑事拘留!
2020年9月14日,南昌市西湖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接到公安部出具的查证令,发现蒋某在南昌市工商局注册了一家公司,并前往该银行申请一个公司账户和两个个人账户,出售给他人用于网络电信诈骗,已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
随即,网络安全团队立即判断该人的在线情况。经分析,此人可能使用多个手机号码且经常更换。目前,他已不再出现在南昌,下落不明。西湖分局网络安全大队的民警并没有因为线索中断而放弃,而是坚持不懈地研究他们的活动轨迹。经过一连串的排查,他们终于发现,江某逃回了老家,在鄱阳县超市门口做手机维修中心。网安大队民警和反诈骗中心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于2020年9月15日中午将蒋某抓获。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警务普及:
什么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和其他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协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什么情况下情节严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包括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刑法:
(一)对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二)支付结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
(三)以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5万元以上;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两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同时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人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
南昌网警巡逻执法
经过4个多小时的拍卖,今天在南昌售出的5块地块全部拍卖成功,总价1亿元!西湖区朝阳新城三块地块中粮中标 是的,中粮大悦城将首次入驻南昌朝阳区;而历时近5个小时的京开地块终于被中海拿下,楼盘溢价率高!拍卖详情如下:
DABJ2020048
DABJ2020048地块位于西湖区福盛路以西、云锦路以南(D05-09地块),地块总面积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途; 50;地块绿地率≥15。
DABJ2020048地块最终被上海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拍卖金额为:1亿元,该地块起拍价1075万元/亩,成交价1075万元/亩。
土地出让要求: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招标。
2. DABJ2020048, DABJ2020049和DABJ200这三个地块必须统一规划,地块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对这三个地块进行投标。
3、受让方须在签署土地交易确认函后1个月内在南昌市西湖区注册设立项目公司,并承诺引入2亿美元(或等值境外人民币、等值其他外币)外资.
4、受让人必须在DABJ2020048、DABJ2020049、DABJ200三包完成后1个月内注册西湖区2家上市公司江西地区总部,十年内不得变更注册地址。
DABJ2020049
DABJ2020049地块位于西湖区富盛路以西、云锦路以北(D03-03和D03-04地块),总面积亩;土地使用;综合容积率≤;地块建筑密度≤60;地块绿地率≥10。
DABJ2020049地块最终被上海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拍得,拍卖金额:1亿元,地块起拍价711万元/亩,成交价711万元/亩亩。
土地出让要求: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招标。
2、DABJ2020048、DABJ2020049、DABJ200三地块必须统一规划,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三块地进行投标。
3、朝阳新城中心区地标性制高点建筑必须按规划要求建在D03-03地块,建筑高度不低于200米。
4、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必须建在地块内,由受让人整体拥有和经营。
5、自营集中式购物中心建设必须与DABJ200地块商品房销售(含预售)挂钩。具体要求和协议,请参见公开转让方案。
6、投标人须在签署地块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到南昌市西湖区进行登记。设立项目公司,承诺通过省外汇管理部门从境外公司引进2亿美元(或等值境外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外币)外资。具体要求和协议,请参见公开转让方案。
7、受让方必须在DABJ2020048、DABJ2020049、DABJ200三块地块完成后1个月内到西湖区两家上市公司的江西地区总部注册。具体要求和协议,请参见公开转让方案。
DABJ200
DABJ200地块位于西湖区秋实路以东、福盛路以西、云天路以南、九洲高架路以北。面积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DABJ200地块最终被上海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 3、拍卖金额:1亿元,该地块起拍价921万元/亩,成交价921万元/亩亩。
土地出让要求: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招标。
2、DABJ2020048、DABJ2020049、DABJ200三地块必须统一规划,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三块地进行投标。详情请参阅公开转让方案。
3、在DABJ2020049地块建设自给自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必须与地块商品房销售(含预售)挂钩。详情请参阅公开转让方案。
4、投标人须在签署土地交易确认函后1个月内在南昌市西湖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承诺引进2亿美元(或等值境外人民币、等值其他外币)外资,详情请参阅公开转让方案。
5、受让方须在DABJ2020048、DABJ2020049、DABJ200三块地块完成后1个月内,在西湖区注册两家上市公司的江西地区总部。详情请参阅公开转让方案。
6、土地采用“限价、竞地价”方式出让,该土地上建房的销售价格(均价)上限为14200元/平方米(毛坯价)。
7、地块商品住宅项目,144平方米(含)及以下建筑面积需配套齐全。 70以下。
DAFJ2020060
DAFJ2020060地块位于高新区天祥大道以北、学园七路以西的YH902-D05地块。总地块面积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途;地块建筑密度≤35;地块绿地率≥20。
DAFJ2020060地块最终被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拍得,拍卖金额1亿元。该地块起拍价387万元/亩,成交价387万元/亩。
土地出让要求:
DAGJ2020061
DAGJ2020061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机路以北、西昌路以南、青兰大道以西(地块JQ303-F07)。地块总面积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R2);
DAGJ2020061地块最终被南昌中海豪金置业有限公司中标,拍卖金额为:1亿元,该地块起拍价547万元/亩,成交价796万元/亩,以溢价率。
出售地块的要求:
1、地块采取“限房价、标地价”的方式出让,地块上建房的销售价格(均价)上限为8802元/平方米(粗略的价格)。
2. 项目将进行实物安置。土地出让方需为实业控股公司留守办公室建设职工安置房和办公用房。上述房屋将在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兴业控股。
3、在签订《土地交易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地块受让人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业控股签订《拆迁房屋配套协议》,并支付配套安置房建设。只有交纳2000万元押金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土地出让方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开工仪式,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安置房必须与一期商品房同步建设和竣工。
5、土地出让方应确保安置房建设方案符合土地出让前被征用人产权调换安置公示方案的要求。
6、辅助安置房在办理完竣工备案手续后,方可交付。产业控股与受让方共同核定辅助安置房,并签署移交表。
7、地块商品住宅项目,144平方米(含)及以下建筑面积需配套齐全。 7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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