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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8 19: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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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是指外国企业、个人或合作伙伴(包括港澳台地区)。
在中国,公司名称有一定的限制。在同行业中,除了公司名称不能重复外,商号也不能重复。各名称经工商部门核定并保留方为有效。命名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地级市”二字需要市级单位批准; “省”字需经省级单位批准; “中国”一词需经中国商务部批准。
1、股东:外国公司、个人或合伙人(港、澳、台)
2. 董事:可以是外国人,也可以是中国人。
3.监事:该职位可以由海外或中国大陆的任何人担任。如果只有一名股东,则必须提供一名额外的监事。
4、法定代表人:外商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由海外或中国大陆人士担任。他们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非股东或董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对其进行管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营范围是指外商独资公司拟在厦门从事的具体业务。深圳公司的经营范围直接受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的限制;例如,注册资本越大,经营范围越广。经营范围涉及教育、物流、医疗、食品流通等特殊行业的,需进行前置审批。
在中国,不同行业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如生产型注册资本:建议100万元,贸易型:建议50万元,零售型:建议30万元,顾问型:最低建议10万元;注册资本可以一次性到位(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注册资本较大,也可以分期到位,如果是分期到位的,至少20%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注册完成后三个月内到位,其余一般在一到两年内到位或按照规定分期支付符合政府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资企业可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5年内到位(分期按注册资本规模确定)。每次资金到位,都需要专业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一、为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国允许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出资企业。
2、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或全部或大部分产品出口。中国禁止或限制在某些行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业,包括军工、邮电企业、文化企业等。
三、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利润等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外商投资企业法》还规定,中国不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并给予相应补偿。
四、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审批机关批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情况,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立会计账簿,独立核算,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立会计账簿的,金融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七、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国有关税收规定纳税,可申请减免税优惠。将在中国境内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再投资的,可以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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