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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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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昆明通盈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昆明通盈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为1亿元。上述三类担保的实际金额为1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00倍。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倍。除上述三类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建议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概况
(我保证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通盈置业”)100股权,受让14亿元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对外经贸信托”)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昆明通盈置业将使用部分以他名下的土地进行抵押,公司为昆明通盈置业的融资提供100份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分配资金。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涉及的金融机构及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 担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合计拟担保额度为1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处理保函余额不超过上述限额内的保函。担保的实际金额、种类和期限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按照审慎原则审批和管理各项担保事项。详见2020-085号公告。
二、担保人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6日;
(3)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于志刚;
(5)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花园路358号马街街道办事处205;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情况:西藏恒盈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阳光城)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7股,西藏同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7股。持有33股);
西藏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仅收取固定收益,昆明通盈置业持有100股权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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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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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被保证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失信被执行人。
(10)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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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昆明通盈置业持有100股股权,接受对外经贸信托提供的14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昆明通盈置业提供对其名下部分土地进行抵押,公司为昆明通盈置业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担保负责分配资金。
担保范围是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的成本。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公司的融资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继续经营的能力。在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具有良好的偿付能力和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其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采取反担保措施控制风险。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偿付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2020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昆明通盈置业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昆明通盈置业为其名下的部分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担保方式提供担保。负责分配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向昆明通盈置业提供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金额。归属于母公司净额的报表资产。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上述三项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上述三类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
六、可供查阅的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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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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