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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2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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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重庆个体户如果有职工,还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购买社保。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收缴管理工作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填写《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一...
重庆个体户如果有职工,还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购买社保。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收缴管理工作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填写《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一)依法设立单位的证明、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编辑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准文件,等等。
(二)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有纳税关系的,还应出具《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
重庆非法人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二条 参保单位因新招聘、调动、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的,应当在新人事报告后15日内或者单位合并后30日内向公务办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信息:
(一)员工签字的《重庆市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
(2) 其他信息
1、因单位合并增加人员,应提供单位合并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退休证明或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从统筹范围外划入的,还应提供划入个人账户的相关手续。
扩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无职工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在本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非职工个体工商户日常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迟缴、减缴。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告知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无职工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标准
重庆个体户社保如何办理
个体工商户的社保缴费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类。
(1)如果您已经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凭这两个证件到社保局直接购买社保,申请社保账户,然后自己缴纳社保通过这个帐户。
(2)如果您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注册组织机构代码,可以作为弹性员工缴纳社保。
个体经营户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已缴保费中有12笔存入综合账户,8笔存入个人账户,缴费至少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和人身权利记录,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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