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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13: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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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据《安徽商报》报道,随着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发展,粉丝、点赞、评论成为新词,一群人因为在短视频中的角色获得了...
据《安徽商报》报道,随着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发展,粉丝、点赞、评论成为新词,一群人因为在短视频中的角色获得了大量粉丝和点赞,短时间内“火了”。近日,合肥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红不红”的合同纠纷。合肥两市民花重金到一家传媒公司,希望传媒公司能把他们“捧红双手”,但最终效果不佳,两人将传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款。经过高新区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此案有了最终结果。
签了一份60万美元的合同,等着“成名”
刘某(化名)等两人居住在合肥,他们与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抖音代理运营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如果账号在合同期内没有达到100万粉丝,媒体公司将给予全额退款。服务项目为抖音的账号运营。媒体公司为小刘和小刘提供抖音拍摄和使用,提供相应的拍摄场地、道具和拍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全权负责抖音的所有内容策划、拍摄、编辑、发布以及抖音个人IP运营服务。根据合同规定,媒体公司为甲方发布的抖音需事先经甲方确认。
双方同意传媒公司为刘强东提供抖音账号。媒体公司保证在合同结束前粉丝数达到100万,否则将全额退还媒体公司收到的款项。总运营成本60万元,分为24万、18万、18万。
合同签订后,刘某和刘某通过各自的账户将相关费用转移至媒体公司,先后两次共转账42万元。
一家媒体公司根据合同运营抖音账户。2020年6月至11月,传媒公司安排刘某参加一档节目录制栏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媒体公司通过抖音账号上传视频共40余段,且该视频多次未经刘某、刘某同意上传。
结果没有“红”起诉传媒公司,要求退还费用
此后,双方因视频制作、上传而产生效果2020年11月,刘强东和刘强东向传媒公司发出了解约函。刘某两人认为,传媒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公司必须退还两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相应的利息。
刘某两人认为,传媒公司未经两人同意,擅自发布未经其认可的视频,传媒公司的违约导致两人丧失人格权控制权。此外,合同还规定“在合同期限结束时,粉丝数量达到100万的,全额返还乙方收到的金额,并补偿甲方的利息”。媒体公司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演出标准的,退还已收取的42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媒体公司的主合同协议尚未完成,导致他们的签约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因此,刘某两人认为,传媒公司没有通过经营,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于是他们将合肥平平传媒有限公司告到合肥高园区法院,要求传媒公司返还合同价款42万元,并承担利息。
媒体公司:合同没有履行并不奇怪
合肥某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不断创造各种机会让两人出现在镜头中,因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原告以不能通过网红获取暴利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该媒体公司表示,合同只约定了解约日期,粉丝达到100万,公司已经见过刘某两人的合同将,至于对方未能变“红”不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因此,对方退款没有事实依据。
传媒公司认为,对方在合同到期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12万元。
据了解,被告传媒公司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2020年12月11日出具的公证书显示抖音作品39的粉丝数为1万。2022年2月16日下午,记者搜索抖音账号。目前,抖音已有40多部作品,粉丝数超过90万。
判断:公司部分违约30费
高新区方法一审认定,二人委托传媒公司代其运营抖音账号,并同意二人在合作过程中对传媒公司提供的综合传播服务和预算进行全面审查,并拥有最终决定权,以及每段视频的发布和确认,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委托人、代理人依法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020年11月,刘某两人向传媒公司发出“解约函”,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当媒体公司在同一天收到《解约书》时,双方的委托合同即告终止。
根据审判结果,该媒体公司提供的抖音用户数量已超过100万,与合同相符。刘二人表示,传媒公司买卖粉丝,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两人的这一说法,法院不予承认。
媒体公司为刘某提供抖音账号并代其运营,安排刘某参与节目录制,并与刘某进行策划、拍摄、编辑、发布等实际沟通,实际拍摄了43个视频,履行了委托合同的部分义务。但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并不是每周发布3个视频,每个视频在合作期间的发布需经双方确认。如果任何一方对视频不满意,视频将无法发布。结果,虽然二刘对视频不满意,但视频还是上传了。因此,传媒公司在演出过程中违约,应退还部分款项。
法院综合考虑传媒公司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和过错程度,决定传媒公司退还刘某二人的30万元款项已付,即万元。
据此,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退还刘某200万元。
在第一次判决后,双方都提出了上诉。
刘某和刘某认为传媒公司应全额退款,并承担利息。
媒体公司称,两人将不成为网红的责任强加给媒体公司是不公平的,他们通过100万粉丝成为网红的意愿也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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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42个球场就向球迷退还了2万美元,收取了3万美元的服务费
无锡一家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
2020年11月,XXL某为推广产品需要找黄某,经双方洽谈达成口头颤音推广服务协议,黄某承诺专业,可以hold住XXL某,这可以保证XXL颤音平台粉丝数量达到每月1-20000的标准,XXL某向黄某支付3万元服务费。
收到服务费后,黄某为陈某在抖音平台注册了账号,并拍摄了12段短视频供陈某发布。一个月后,只有42名粉丝关注了陈冠希的账号。由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陈某申请解除合同。考虑到黄某的工作量,陈某愿意支付2400元,并要求退还剩余的27600元。
黄晓明辩称,她不同意终止合同,因为自媒体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但陈晓明只拍了一个月就停止了拍摄。
一审法院决定双方解除合同,黄某退还陈某服务费2万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应尽量详细,避免使用“赞扬”等抽象词语
中国北京银行(合肥)办公室的范银平表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协议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在本案中由于服务目的只在合同中规定执行颤音范100万这一要求,而媒体公司也符合这一要求,因此法院决定向大部分媒体公司提供,仅在媒体公司没有实现一周3次视频和柳两次履行协议等缺陷的情况下,请求该公司返还30次服务模式。抖音在合同中约定拥有100万粉丝,而刘强东和刘强东需要100万粉丝才能获得非常可观的收入或名气,这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双方未能仔细确定合同条款,导致了他们自己的风险。
范银萍认为,今天,抖音推广是科技发展中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服务产品,不同于传统行业的是信息不对称。比如在商场买衣服,厂家买机器,买家可以试穿衣服验证合同对象,厂家同意的具体型号满足真实需求。对于抖音推广服务等新产品,客户并不知道产品的具体信息。如果客户只把某一项作为合同的目的而不进行分析和调查,很明显,实际需求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有很大的差距,最终将一事无成。范主建议,大众有类似的需求,首先要了解产品的具体内容,核实服务公司的资质和现有业绩,在充分了解公司资质和业务条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谈判;其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要求细化,不仅仅是粉丝数,比如点赞数、评论数、体量等对账户的可变现价值进行综合判断,使公司能够发布评估结论,尽量避免使用“通俗”等抽象词语。此外,应尽可能缩短合作期限或通过分期支付服务费用来减少风险。第一次合作采用短服务期或阶段性服务期,分期付款,降低风险。
安徽商报荣媒记者张健实习生单晓伟
合肥传媒公司在哪里注册
乐居财经闫明辉1月5日消息,安徽梦享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公司由家庭购物股份有限公司51股、安徽三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股、合肥荣智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0股组成。
据调查,安徽梦祥数字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伟伟,业务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内容生产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衍生内容(不含出版发行)等。
佳佳购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安徽广购大股东电媒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0家。
安徽三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4名自然人股东持股。
合肥融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1亿元,由安徽品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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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eju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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