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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12: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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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董事会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董事会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这次会议有什么动议被否决吗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时间:2022年7月11日
(ii)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合肥市新城区碧宇北路128号2楼5号
(三)普通股东、特别有表决权股东、恢复有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人数及在大会上持有的表决权人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会议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主持。会议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依照公法规定
《司法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五)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在职董事11人,在职董事11人;
2. 公司在职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3.董事会秘书朱向志女士出席会议;所有高管和证人出席会议。
2检讨条例草案
(一)非累积性投票动议
1、名称的建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工商登记的变更
结果:采用
投票状态:
2. 提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
结果:采用
投票状态: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下列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动议表决的有关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均已审议通过,其中动议1为特别决议提案以有效有表决权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
2、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个小投资者有单独统计。
三、亲力亲为
1. 安徽天河办出席股东大会
:刘谦一,杨帆
2. 证人的结论: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召征人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和表决程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宣布。
合肥精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报告和准备文件
(一)董事、列席记事签署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由公司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注册科技公司
企业查查APP显示,近日,合肥国轩跃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贾宝成,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电子特种材料研发;电子特种材料制造;电子特种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等。企业恰恰股权渗透表明,公司由国轩高新(002074)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新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合肥耀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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