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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1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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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合肥男子魏某强(音译)用手机号注册了自己的抖音账号,并与安徽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合作,按比例分享广告佣金和...
合肥男子魏某强(音译)用手机号注册了自己的抖音账号,并与安徽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合作,按比例分享广告佣金和其他收入。抖音账号现在拥有大量的粉丝和关注者。后来,双方解除了协议,但双方都认为抖音账号是自己的。合肥高新区法院9月21日宣布,合肥高新区法院成功解决了一起关于抖音账号所有权的新纠纷。
他的创意公司推广抖音,吸引了80万“粉丝”
2019年5月20日,安徽某互联网科技公司与魏某强签署“自媒体合同协议”,双方共同运营“爸爸小强”抖音账号。根据协议,魏某委托安徽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对其进行包装和宣传,网络公司通过其掌握的资源,增加了抖音账号的曝光和传播。
在合作期间,韦小宝每月会更新至少10个优质原创视频。抖音账号广告投放、品牌推广、商务合作收入,公司与个人按7:3分成。这个账号有80万粉丝,魏则西通过这个账号销售奶粉、尿布和其他产品。
合同协议签订后不久,双方签订了《保密、竞业禁止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约定双方为劳动关系,合作期间运营的所有知识产权账户均归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或处置IP账户。
后公司因内部管理混乱造成经营问题,与魏某强解除协议,魏某强将运营抖音账号“爸爸小强”。
索赔
赔偿公司后将账号退还给个人15万元
该公司以该账户属于自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魏某强赔偿违约金和收入。
由于双方签订了两份性质不同的协议,且在抖音账号归属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为了妥善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的要求,审判长查阅了相关案例,并仔细审查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注册抖音账号的相关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用户只能使用抖音账号未经抖音平台书面批准,不得转让该权利。考虑到本案抖音账号为魏某强个人信息注册,但由科技公司支付账号运营费用,并由审判长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反复谈判,案件通过调解解决了。在赔偿抖音公司损失15万元后,魏某继续使用抖音账号。
安徽商报容媒记者张健
合肥抖音公司注册
据《安徽商报》报道,随着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发展,粉丝、点赞、评论成为新词,一群人因为在短视频中的角色获得了大量粉丝和点赞,短时间内“火了”。近日,合肥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红不红”的合同纠纷。合肥两市民花重金到一家传媒公司,希望传媒公司能把他们“捧红双手”,但最终效果不佳,两人将传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款。经过高新区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此案有了最终结果。
签了一份60万美元的合同,等着“成名”
刘某(化名)等两人居住在合肥,他们与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抖音代理运营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如果账号在合同期内没有达到100万粉丝,媒体公司将给予全额退款。服务项目为抖音的账号运营。媒体公司为小刘和小刘提供抖音拍摄和使用,提供相应的拍摄场地、道具和拍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全权负责抖音的所有内容策划、拍摄、编辑、发布以及抖音个人IP运营服务。根据合同规定,媒体公司为甲方发布的抖音需事先经甲方确认。
双方同意传媒公司为刘强东提供抖音账号。媒体公司保证在合同结束前粉丝数达到100万,否则将全额退还媒体公司收到的款项。总运营成本60万元,分为24万、18万、18万。
合同签订后,刘某两人分别将各自的账号传给了传媒有关公司费用已经转了两次,共计42万元。
一家媒体公司根据合同运营抖音账户。2020年6月至11月,传媒公司安排刘某参加一档节目录制栏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媒体公司通过抖音账号上传视频共40余段,且该视频多次未经刘某、刘某同意上传。
结果没有“红”起诉传媒公司,要求退还费用
从那以后,双方就视频的拍摄、上传和效果产生了分歧。2020年11月,刘强东和刘强东向传媒公司发出了解约函。刘某两人认为,传媒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公司必须退还两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相应的利息。
刘某两人认为,传媒公司未经两人同意,擅自发布未经其认可的视频,传媒公司的违约导致两人丧失人格权控制权。此外,合同还规定“在合同期限结束时,粉丝数量达到100万的,全额返还乙方收到的金额,并补偿甲方的利息”。媒体公司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演出标准的,退还已收取的42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媒体公司的主合同协议尚未完成,导致他们的签约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因此,刘某两人认为,传媒公司没有通过经营,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于是他们将合肥平平传媒有限公司告到合肥高园区法院,要求传媒公司返还合同价款42万元,并承担利息。
媒体公司:合同没有履行并不奇怪
合肥某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不断创造各种机会让两人出现在镜头中,因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原告以不能通过网红获取暴利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该媒体公司表示,合同只约定了解约日期,粉丝达到100万,公司已经见过刘某两人的合同将,至于对方未能变“红”不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因此,对方退款没有事实依据。
传媒公司认为,对方在合同到期前还未出单乙方解除合同违约的,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12万元。
据了解,被告传媒公司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2020年12月11日出具的公证书显示抖音作品39的粉丝数为1万。2022年2月16日下午,记者搜索抖音账号。目前,抖音已有40多部作品,粉丝数超过90万。
判断:公司部分违约30费
一审法院在一审区表示,由两人委托媒体公司运营柳传铃账户,两人约定对柳传铃综合通信服务公司提供的媒体公司进行全面审查和预算,并在判断各视频发布确认、内容时拥有最终发言权和合作,形成代理任命合同关系。委托人、代理人依法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020年11月,刘某两人向传媒公司发出“解约函”,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当媒体公司在同一天收到《解约书》时,双方的委托合同即告终止。
根据审判结果,该媒体公司提供的抖音用户数量已超过100万,与合同相符。刘二人表示,传媒公司买卖粉丝,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两人的这一说法,法院不予承认。
媒体公司为刘某提供抖音账号并代其运营,安排刘某参与节目录制,并与刘某进行策划、拍摄、编辑、发布等实际沟通,实际拍摄了43个视频,履行了委托合同的部分义务。但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并不是每周发布3个视频,每个视频在合作期间的发布需经双方确认。如果任何一方对视频不满意,视频将无法发布。结果,虽然二刘对视频不满意,但视频还是上传了。因此,传媒公司在演出过程中违约,应退还部分款项。
法院综合考虑传媒公司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和过错程度,决定传媒公司退还刘某二人的30万元款项已付,即万元。
因此,高新区法合肥某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审法院刘还给两人一万元。
在第一次判决后,双方都提出了上诉。
刘某和刘某认为传媒公司应全额退款,并承担利息。
媒体公司称,两人将不成为网红的责任强加给媒体公司是不公平的,他们通过100万粉丝成为网红的意愿也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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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42个球场就向球迷退还了2万美元,收取了3万美元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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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XXL某为推广产品需要找黄某,经双方洽谈达成口头颤音推广服务协议,黄某承诺专业,可以hold住XXL某,这可以保证XXL颤音平台粉丝数量达到每月1-20000的标准,XXL某向黄某支付3万元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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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决定双方解除合同,黄某退还陈某服务费2万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应尽量详细,避免使用“赞扬”等抽象词语
中国北京银行(合肥)办公室的范银平表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协议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在本案中,由于服务合同只规定了合同的目的是达到100万抖音粉丝的要求,而媒体公司也符合要求,法院判决确定向传媒公司履行大部分义务,仅因传媒公司每周未完成3个视频且未取得刘某同意等表现缺陷,要求公司返还30笔服务资金。抖音在合同中约定拥有100万粉丝,而刘强东和刘强东需要100万粉丝才能获得非常可观的收入或名气,这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双方未能仔细确定合同条款,导致了他们自己的风险。
范银萍认为,今天抖音推广是科技发展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服务产品,不同于传统行业。比如在商场买衣服,厂家买机器,买家可以试穿衣服验证合同对象,厂家同意的具体型号满足真实需求。对于抖音推广服务等新产品,客户并不知道产品的具体信息。如果客户只把某一项作为合同的目的而不进行分析和调查,很明显,实际需求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有很大的差距,最终将一事无成。范主建议,大众有类似的需求,首先要了解产品的具体内容,核实服务公司的资质和现有业绩,在充分了解公司资质和业务条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谈判;其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要求细化,不仅仅是粉丝数,比如点赞数、评论数、体量等对账户的可变现价值进行综合判断,使公司能够发布评估结论,尽量避免使用“通俗”等抽象词语。此外,应尽可能缩短合作期限或通过分期支付服务费用来减少风险。第一次合作采用短服务期或阶段性服务期,分期付款,降低风险。
安徽商报荣媒记者张健实习生单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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