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2-03-17 21:47:19
5062
内容摘要: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证明。营业执照没有优点或缺点。必须申请,有规定。《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构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证明。营业执照没有优点或缺点。必须申请,有规定。 《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构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申请营业执照与是否有益无关。就是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的问题。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是无照经营。对于无证经营,一经发现,情节轻微的,可给予口头警告。检验记录,拒不改正的,将发出处罚通知书,处罚或关闭店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三条 对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依法依规要求审批。等,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持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发给营业执照。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许可但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未经授权的许可证; (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进行无照经营活动的; (四)无照经营,经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无照经营的; (五)超出经批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活动,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经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非??法经营活动。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由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等部门许可审批、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也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查处。但是,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第十四条 无证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刑法的,以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致人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规模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危害人体健康、有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无证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以罚款处5万元。处50万元以上的罚款。无照经营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证经营,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处理。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有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环境资源,为生产经营场所、运输、储存、贮存提供条件的,处5万元以上罚款。 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一篇:南沙工商代办公司注册
下一篇:巴中洗车店营业执照代办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