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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11: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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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常州司至少注册资金(1)证券公司1.从事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为实...
常州司至少注册资金
(1)证券公司
1. 从事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2. 经营两种以上证券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实缴资本为:
(一)证券承销、担保;
(2)证券自营;
(三)证券资产管理;
(四)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4.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2)基金公司
5. 基金管理公司最低登记限额为1亿元,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6.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的实收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项)
7. 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人的应收资金不低于80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
(3)信托公司
8. 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条)
9. 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
(4)商业银行
10. 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总额10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
11.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为实收资本。(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
12. 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为实收资本。(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
13. 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八条)
(5)融资租赁和管理公司
14.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5.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
16.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划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
(6)保险公司
17.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第69条)
18. 保险鉴定机构以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估价机构条例》第九条)
19. 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规例第8条)
20.专业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专业代理规例》第7条)
21. 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条例》第五条)
22. 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为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其等值的可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条例》第五条)
(七)外商投资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设立外商投资投资公司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外国风险投资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八)文化产业公司
外商投资电影院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600万元。(《外商投资电影院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项)
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第11(1)(4)条)
27.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材料印刷经营活动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28.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从事其他印刷活动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九)建筑工程公司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七项)
30.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6项)
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五条)
具有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五条)
具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注册四级资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五条)
具备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项)
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2项)
专业乙级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2项)
具有丙类资质的专业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2项)
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5项)
40. 具有乙级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第十条第5项)
41. 申请临时分类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0)典当行
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为实缴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
典当行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
典当行从事产权典当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全省设有分支机构的典当行,最低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为实收资本。(典当业管理办法12)
(11)旅游行业公司
46. 旅行社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项)
境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项)
48、每家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应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49、每家国内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应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增加质量保证金5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中外合资旅行社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40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2)运输公司
经营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经营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53. 从事陆路货运代理、快递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万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的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最多一项。(《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款)
55. 货运代理公司每设立一家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款)
外商投资货运代理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57. 一类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
经营二级航空销售代理经营管理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
59. 销售代理机构每增设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五条)
报关企业注册注册公司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报关行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
(13)电信公司
61.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基本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电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62.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电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63. 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经营增值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64.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从事增值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十四)劳务派遣企业
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在新《公司法》中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限制是10万元,现在如果你开公司,初始投资比例的限制被取消了。如果你仍然有疑问,寻求专业建议。
常州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六个条件:
1. 发起人达到了法定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有发起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不得超过二百人,且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通过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
2、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制。
放宽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分别为3万元、10万元和500万元,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成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额和货币出资额比例不再受限制。
3.股票的发行和筹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持一股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至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6.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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