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2-07-05 10:31:57
3360
内容摘要:一、办理条件《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股东资格第八条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股...
一、办理条件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股东资格第八条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股东应当履行职责,承担相应义务。第九条 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登记存续,具有法人资格;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3)认购足额 (4)自有资金出资真实合法。第十条 自然人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足够的认购和评估贡献能力; (四)以自有资金出资,真实合法。第三章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一条在天津市辖区内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市财政局审批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商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行业声明应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除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股东,并且至少拥有一名法人股东; (三)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出资真实合法,出资人一次性缴足;具有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五)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需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相关设施; (七)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其他审慎条件。第十五条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集团化经营,设立一般分部制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贷款覆盖面。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变更事项,必须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被撤销、撤销并依法办理清算程序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处理材料
三、处理程序
机构注册地的区、县金融办应当在受理各类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书,然后向监管系统提交相应申请。监管系统审核通过后,连同机构申请材料报市财政局审核。
4、加工地点
加工地点:
5.处理时限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6、代加工
虹桥区财政局
七。手续费
是否收费
此商品不收费
八。法律基础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天津市政服务网( )
上一篇:天津华苑代理记账多少钱
下一篇:天津记账代理哪家性价比高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