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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10: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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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外国人在青岛买房的条件:1、市区范围内,可在申请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12个月供款。持有上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居民家庭(家庭...
一、外国人在青岛买房的条件:
1、市区范围内,可在申请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12个月供款。持有上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无本市户籍,下同),限购一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 下同);
2.自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市区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或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12个月及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居民家庭购房 持有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不准购房。补缴或补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2、结算政策:
1.放宽购房安置条件。青岛市以外在青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人士,在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6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含住宅房屋权属证明)和贷款购买取得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购买地落户。
2.推动城镇户籍自由迁徙。本公告实施后,在红岛经济区购房定居的,户籍已满5年,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户口可迁入其法定固定住所。
扩展信息:
青岛二、三房政策:
1.第一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到30,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已调整为从 30 增加到 40。
2、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批准,市区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房的商业贷款比例由30提高到40。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贷款。
参考青岛政务网-洪岛经济区管委会(筹)关于洪岛经济区购房条件
参考青岛政务网-关于维护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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