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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14: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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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今天,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浙江省关于放宽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经省政府批复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该条例共14条,规定了放宽...
今天,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浙江省关于放宽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经省政府批复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该条例共14条,规定了放宽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意义、应遵循的原则、放宽登记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等。本条例自9月4日起施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住所(营业场所)登记参照性实施。
据了解,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2014]号)。7)要求,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的项目,在浙江省工商局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征求意见稿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条例》对放宽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应遵循的原则、实行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申请制度、实行“一址多登记”和“一址多登记”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工商登记机关简化登记手续和登记材料,方便企业登记。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和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信用监管,提高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管理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性。根据投诉和举报,企业注册住所(营业场所)与实际问题不符,对非法申报住所(营业场所)或者虚假申报住所(营业场所)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规定》作了具体解释:
——实行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申请制度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打造便捷的登记制度,大方向是降低准入门槛。根据本轮改革“拓宽进展”的目标,规定将住所(营业场所)设置为营业执照上的联系地址,主要用于确定辖区和送达法律文书。改革现行住所(营业场所)登记办法,采用地址信息“申报制度”,从申请人应当提交写明住所(营业场所)地址的资料申报单和合法使用该场所的证明文件,独立、如实申报。
本条例对住所(营业场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分别实行登记办法。两家企业地址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执行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要求。两者地址一致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场所条件的规定。《条例》明确,工商登记机关仅对工商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正式审查,对使用违法建筑作为居住(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的登记申请不予受理。企业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营业场所)或者非法建设、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生产经营活动,由规划、建设、土地、房屋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监督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许可证审批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监督。
——放宽住所(营业场所)登记原则
企业登记准入制度改革既要满足降低创业成本的要求,又要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因此,放宽户籍(营业场所)登记要求,既要方便登记,又要规范有序;既要合理合法,又要公开克制。
考虑到我省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差异,《规定》授权地方政府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发布放宽户籍(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细则。法律、法规对住所(营业场所)有明确规定的,地方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不得擅自增加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的附加条件、提高登记门槛、增加开办费用。地方政府在制定规章时要遵循权责平等的原则,合理界定部门权责,做到权责平等,注意放松管制期间和之后的监督,确保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管理规范有序。
——实施一站多站等措施,充分释放站点资源
为降低创业成本,除将户籍(营业场所)登记方式改为申报制度外,《条例》还采取多种措施,释放现有站点资源,继续实施“一地多址”、“一地多址”等政策,取得了切实的改革成效。进一步放宽日常办公托管制度,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企业对生产经营场所要求低、不易影响周边环境的,其住所(营业场所)可由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明确商务秘书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鼓励企业合法合理申报住所(营业场所)
申请人在选择企业住所(营业场所)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对建筑安全、生产安全、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违法建筑、危险建筑不得依法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规定》将户籍登记作为住所(营业场所),申请人应符合邻里和睦、居民安全的原则,按照《物权法》和当地放宽的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在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申报登记;武警部队等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租赁证明后,方可作为企业住所(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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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当老板的梦想,不想为别人打工,但当老板却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撇开关系、金钱、商店等不谈,还有无数的问题需要考虑。例如: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公司注册的流程?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成本什么信息等等,这些都是老板和创业者头疼的问题。今天信更金融好顺佳就公司注册地址为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1. 公司的注册地址,即营业场所的地址,应具体、真实,一般为一年以上租赁合同的产权房地址或公司地址,并要求以下当事人类型来证明: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 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复印件;
5、未收到《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的新房,由建设部门出具《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未收到《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的新购房屋、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明复印件;
7、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公共住房,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相关产权证。
2. 使用一楼及二楼以上(含二楼)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须报规划部门批准意见。对下列特殊情况应给予特殊处理:
1. 由住房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已办理住所变更为非住所手续,或者军队所有的住房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为经营性住房的。如果是二层以上的住宅,则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果是一楼的住宅,则需要到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同意规划部门或不是破壁店的意见,办理登记;
2. 房管部门已经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已经颁发了《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无论房屋的性质,无论房屋的等级,都不会去规划部门审批;
3、原厂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4. 酒店主楼一层不再需要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楼仍然需要审批。
3.所填写的地址、权属与实际不符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 上述地名地名与实际地名不符的,应提供地名局的证明(地名局证明须注明原地名和新地名);
2. 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已出具协议和房屋免费使用证的,房屋所有人与上述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所有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人应提供变更姓名或姓名的证明;
3.如实际地址不变,仅变更房号,需提供地名办公室证明;
4. 未确定实际营业地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具体营业地点的说明。
在选择公司注册地址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租赁,也可以是自己的,但必须有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书、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无论你是租房还是自有住房在工商登记时,都必须要求工商部门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所以如果你租用办公场地,你必须向房东提供产权证;
2、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加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的复印件。所以在选择租房公司注册地址的时候尽量是个人的,所以注册手续比较简单;
3、公司注册地址的财产财产可以是商住、商业、办公室、办公楼等。
4. 新政策规定,可以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
5、公司成立后公司注册地址如果发生变更,尤其是变更税务手续很麻烦,所以尽量确定公司注册地址的稳定性;
6、北京各个地区的税金都是一样的,都是要交税的,所以如果你去选择公司的注册地址因为这个就不用了;
7. 没有特别规定,工商局一般不去公司注册地址进行现场调查,但税务局一般会在公司成立后去现场调查。
当然,以上只是针对公司注册地址要求的注意程度做出解答。当然,当老板注册公司远没有那么简单,然后还有注册公司的流程、费用,流程等问题需要您去解决,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可以在下方留言说明您想要办理的业务,如果您担心安全性和真实性,可以直接来我公司实地考察,想清楚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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