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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1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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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今天,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浙江省关于放宽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经省政府批复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该条例共14条,规定了放宽住所(...
今天,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浙江省关于放宽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经省政府批复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该条例共14条,规定了放宽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意义、应遵循的原则、放宽登记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等。本条例自9月4日起施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住所(营业场所)登记参照性实施。
据了解,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2014]号)。7)要求,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的项目,在浙江省工商局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征求意见稿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条例》对放宽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应遵循的原则、实行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申请制度、实行“一址多登记”和“一址多登记”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工商登记机关简化登记手续和登记材料,方便企业登记。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和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信用监管,提高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管理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性。根据投诉和举报,企业注册住所(营业场所)与实际问题不符,对非法申报住所(营业场所)或者虚假申报住所(营业场所)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规定》作了具体解释:
——实行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申请制度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打造便捷的登记制度,大方向是降低准入门槛。根据本轮改革“拓宽进展”的目标,规定将住所(营业场所)设置为营业执照上的联系地址,主要用于确定辖区和送达法律文书。改革现行住所(营业场所)登记办法,采用地址信息“申报制度”,从申请人应当提交写明住所(营业场所)地址的资料申报单和合法使用该场所的证明文件,独立、如实申报。
本条例对住所(营业场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分别实行登记办法。两家企业地址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执行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要求。两者地址一致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场所条件的规定。《条例》明确,工商登记机关仅对工商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正式审查,对使用违法建筑作为居住(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的登记申请不予受理。企业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营业场所)或者非法建设、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生产经营活动,由规划、建设、土地、房屋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监督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许可证审批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监督。
——放宽住所(营业场所)登记原则
企业登记准入制度改革既要满足降低创业成本的要求,又要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因此,放宽户籍(营业场所)登记要求,既要方便登记,又要规范有序;既要合理合法,又要公开克制。
考虑到我省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差异,《规定》授权地方政府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发布放宽户籍(营业场所)登记条件的细则。法律、法规对住所(营业场所)有明确规定的,地方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不得擅自增加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的附加条件、提高登记门槛、增加开办费用。地方政府在制定规章时要遵循权责平等的原则,合理界定部门权责,做到权责平等,注意放松管制期间和之后的监督,确保住所(营业场所)登记管理规范有序。
——实施一站多站等措施,充分释放站点资源
为降低创业成本,除将户籍(营业场所)登记方式改为申报制度外,《条例》还采取多种措施,释放现有站点资源,继续实施“一地多址”、“一地多址”等政策,取得了切实的改革成效。进一步放宽日常办公托管制度,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企业对生产经营场所要求低、不易影响周边环境的,其住所(营业场所)可由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明确商务秘书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鼓励企业合法合理申报住所(营业场所)
申请人在选择企业住所(营业场所)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对建筑安全、生产安全、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违法建筑、危险建筑不得依法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规定》将户籍登记作为住所(营业场所),申请人应符合邻里和睦、居民安全的原则,按照《物权法》和当地放宽的住所(营业场所)登记条件,在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申报登记;武警部队等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租赁证明后,方可作为企业住所(营业场所)。
南京注册公司办事处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成立登记申请书》;
3.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办公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办公室使用证明
(一)租赁协议或者免费使用证明;
(2)房产证复印件;
6.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及其复印件;
7.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已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首先,公司的核心名称
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前确定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建议编制2-3个企业名称,以便选择较大的空间),工商局核准后出具《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公司成立
1. 批准通知书
2. 公司注册(备案)申请(工商局受理)
3.章程
4. 股东会决议(工商局收到)
5. 场地证书(房屋租赁协议或场地使用证)
个人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人员会计凭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盖章(公司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
需要带的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三个工作日就能出来。
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获取网上办税电子钥匙
需要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账户
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公司注册所需的准备材料
1. 公司名称(超过5个备选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证复印件和住房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单位住宅住房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到工商局核实)
3、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本是客户提供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非本地居民,则需提供临时居留证原件)。
4. 全体股东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安排)
5.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是什么?某些范围可能涉及资格或许可)
一般注册公共流程的部门
核名:1、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名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打算拿什么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到互联网(工商局内网)检索婚配,如果没有意愿,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将企业名称(名称)发出预先核准。
2、租房:去专门的办公室租一间办公室。房屋租赁后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4、刻录私章:(全体股东)到街道刻录地方刻录私章,告诉他们刻录公司私章(方)。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问询函》:联系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问询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加盖新章)。
6、注册公司:向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核名通知书、章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送到工商局。牌照可在约15个工作天内发出。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制公司,要刻制公章、财务章。以下步骤需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8. 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持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 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后30日内,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公司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都要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你可以要求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
10、去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11、申请购票发票:如果贵公司是销售商品,应到国税处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处申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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