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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1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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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政策快报:郑州要实施电动汽车国家标准登记管理!最高罚款20000元!新能源动向报道:为加强对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登记,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政策快报:郑州要实施电动汽车国家标准登记管理!最高罚款20000元!
新能源动向报道:为加强对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登记,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广大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共同起草了《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建立违法行为信用评分机制。
2:关于非机动车管理职责分工,《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非机动车管理的领导;落实非机动车道路通行、停车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便市民出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对非机动车管理实施智能化监管。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登记和通行管理。
4.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产品质量和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
5.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用于营业性客运的监督管理。
6: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以及互联网自行车租赁及其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
7. 发展改革、财政、税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和残联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的有关工作。
8: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对涉及本办法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评分机制。
9: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产销混乱,《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目录中应包含生产企业、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非机动车销售者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建立并实施购进检验制度,核定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标志。同时,核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在销售场所醒目地宣传所经销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书。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标准或者未经认证而未办理登记、正常登记的,销售者应当依法退换货并赔偿损失。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非机动车的销售经营者的身份进行核实和登记,明确销售者在进入和退出平台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要求平台经营者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装非机动车
禁止组装或改装电动自行车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改装动力装置,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上拆除、改装限速装置等,改变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安全的行为;在非机动车上设置雨棚、增设车架、音响、喇叭、照明、增设、改装座椅等,影响非机动车外形结构的行为非机动车驾驶安全行为。
电池呢?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废电池送到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者依法按照危险废物分类,不得随意丢弃。
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对电动自行车的废电池进行换货回收,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条件的单位集中处置,不得擅自将废电池移交不具备处置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鼓励非机动车生产经营企业以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免费回收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
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自2018年10月以来,郑州全面启动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目前,郑州街头电动自行车已安装了大部分牌照。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道路上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纳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目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车牌和行驶证。没有登记的人不得上路驾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中心、鼓励销售有号牌电动自行车等方式,为市民登记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
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按规定悬挂车牌,并保持车牌完整、清晰,不得污损、堵塞。禁止挪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牌照或者临时通行证。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九项规定:服从交通信号,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各条道路的交通原则,不得反向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行驶;在没有划定的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车辆应当靠右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禁止酒后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高架路、桥梁、隧道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禁止牵引、携带动物;禁止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改变形状结构、改变技术参数影响道路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司机和乘客佩戴安全头盔。
同时,你必须至少16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12岁才能驾驶自行车。
对于“摩托车”征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利用电动自行车、残疾机动轮椅等非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销售装配、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在法律责任方面,《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以经营为目的组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组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
贪污、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车牌号、临时通行车牌号的,没收车牌号,处50元罚款;
对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不挂号牌、号牌不全、不清楚或者故意污损、阻拦号牌在道路上行驶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对非机动车载运的货物不采取加固措施,造成货物散乱、分散等影响道路交通的,处二十元罚款;
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改变形状结构、技术参数影响行车安全的非机动车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
机动车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停车经营者,由区、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规定处罚。不设置明显的停车服务标识牌,标明收费标准、停车服务期限、经营者信息和监督投诉电话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不穿制服或者佩戴明显标志、证件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郑州全面实施电动汽车国家新标准管理体系!通过阅读意见不难发现,严格的要求和差异化的管理,也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对电动汽车管理的大力度!在新老国标改革中,也透露出了巨大的商机,对于原本就是郑州各大品牌的郑州来说,在接下来的市场竞争中将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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