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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13: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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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责任形式和所从事的业务相一致,并且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眼。名字。
3、有投资者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存在的物质基础,个人独资也不例外。但是,由于企业主(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对最低出资额作出强制性规定。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营业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只有一个营业场所,并记录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场所。
5、有必要的从业者。即与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员工。
2. 注册独资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投资人身份证明;
2、营业场所;
4、自报注册资本金额;
5、前置审批的专项审批文件;
独资企业
3.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程序
一、注册独资企业的准备工作
需完成的程序为:核准名称——申请注册——税务;先想到几个名字(比如XX+行业+独资),一个是主要用,一个是以后用;到工商部门查询批准,获得批准的公司名称后,持批准通知书和办公用房租赁协议或合同(如果是自有的,请复印产权证,并持证原件到同时),直接去当地工商注册就行了.
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点
适合办公的地方大小没有限制;至于选址,一般来说,工商部门不批准在住宅楼内开业;并在申请登记后,基层工商人员上门核实现场情况。
三、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和费用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无需验资。注册金额可自行填写,但注册后会获得证书。注册要花几百美元。
四、注册独资企业的注册流程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印章管理部门申领印章雕刻证书,然后到公安局指定地点办理。加盖公安部门登记的公章。然后凭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当地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注册后,办理发票领取手续,即可领取发票。
4.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有什么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没有具体的结构,只有相关要求,要求如下:
1.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名称作为字号,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必须与其所从事的业务一致。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等字样,也不得称为“公司”。这将独资企业与公司和合伙企业或其他独资企业名称区分开来。企业应当按照组织机构或者职责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注明组织形式。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创业,创业也变得越来越难。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公司注册政策,缓解创业难。及时了解工商政策。毕竟这是成立公司。关键的一步,也是第一步,就是找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政策
个人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合伙不是法人,不以企业名义对外承担责任,而是由所有者承担对外责任。
2、个人合伙企业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金额,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税项目相比较,采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六、独资企业可以经营哪些行业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如拍卖、民爆、监管、旅游、物业管理、担保等),不得独资经营。准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的行业,属于预登记许可项目(如餐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到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或者登记。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内增加预许可项目)。
七。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
一种是经审计的收款,适用于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另一种是核销收款。具体采用何种征收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采用审计征收方式的,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的总和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的税率计算被确定。计算应纳税额。
采用核准征收方式的,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企业的销售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个人所得确定的税率表中的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
此外,自营或出租房地产的,应按规定缴纳房地产税。
如果您拥有船只或车辆,则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有《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领证文件和合同的,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取得财产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八。独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由自然人投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设立。国家机关、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发起人。上述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为自然人,对企业的出资额、增资还是减资、采取何种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企业自行决定。仅投资人。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者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清偿。
3、个人独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既可以是企业的所有者,也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法律并没有对公司和其他企业等内部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管理作出严格的规定。
4.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权利义务上,企业与个人是一体的,企业的责任就是个人投资者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就是个人投资者的财产。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九:个人独资企业认可的收款方式有两种。
一是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不同的行业在5到35之间。实际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个人税率,经核实的实际税率一般不超过。
一种是固定税率,由行业决定的税率在~之间。经综合计算,经批准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综合税负率~ 之间,远低于有限公司。
因此,无论采用何种纳税方式,只要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都是合法合规的。
10.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吗?
小额个人独资企业账务审计征收类别与普通人认定为有限公司类似,但是否获准征收则取决于不同园区的相关规定,如:重庆园区只允许小江西、上海等规模个人审批征收,除部分限制性行业(如影视、医药、销售)外,普通个体企业也可开展核定征收认定。
十一。独资企业可以开专票吗?
是的。个人独资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阶段可以开具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只需要到税务厅或电子税务局代开,不能独立开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还可开具6、11、17种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收洼地公园以服务审批为主,所以平均人数为6人)
12.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期限是否必须注销?
正常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合规经营,不要求必须注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按照批准的征收方式征收个人税款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手续简单快捷,特别是清税简单、周期短、成本低。
独资企业
十三: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独资企业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本公司章程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作为企业的经营原则制定。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经营范围:
第六条 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实体。
第七条 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的出资人为自然人,申报出资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劳动安全,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的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企业成立之日2004年7月8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
(三)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投资者应当自行清算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者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做到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者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者申报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在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仍应承担清偿债务,但债权人未在五年内向债务人提出清偿债务请求的,应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财产由应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投资者在依照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不得转让、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者应当以其他动产清偿债务。
第十九条 企业清算完毕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制作清算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正本两份,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报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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