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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12:56:15
936
内容摘要:上海两大“老字号”“南翔”因商标侵权提起诉讼。以速冻产品为主的上海南翔食品有限公司授权他人以“南翔”名义开设餐厅,以餐饮服务为主的上海老城神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该公司告上法庭。4月...
上海两大“老字号”“南翔”因商标侵权提起诉讼。以速冻产品为主的上海南翔食品有限公司授权他人以“南翔”名义开设餐厅,以餐饮服务为主的上海老城神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该公司告上法庭。4月22日,南都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获悉,当天下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四名被告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两名原告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的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万元。
两家“中国老字号”因“南翔”商标而陷入纠纷
据悉,上海有两家“中华老字号”同时持有“南翔”商标的上海老城神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城神庙公司”)、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翔馒头公司”)等主营餐饮服务的上海南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翔食品公司”)、上海南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翔餐饮公司”)等主要速冻产品。
南翔小笼。
其中以“南翔”名义开始授权他人开餐馆,老城隍庙、南翔馒头公司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将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饮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的潮湿小蒸店(以下简称“潮湿小蒸店”)与其实际经营者向某某人,共同告上了法院。
二原来告诉老城神庙的公司是没有的。772405“南翔”服务商标权利人,获批使用于43类“餐厅”。老城神庙公司是南翔馒头公司的唯一股东。2019年,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南翔馒头公司获得商标授权许可。长期以来,“南翔”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并荣获“中国老字号”等荣誉。
2019年,两名原告认定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饮公司涉嫌超出其商标核准使用范围开展餐饮特许经营业务。润泽小笼店是加盟店之一,要的是某某商店的实际经营者。被告在经营餐厅、商店过程中,在招牌、装饰、海报、餐具等物品上使用“南翔”、“南翔小龙”标志。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其服务商标专用权,构成擅自使用其服务名称,并具有一定影响。同时,被告人在招商引资中利用“清开国同治十年”、“百年南翔”等词,也构成虚假宣传。因此,两原告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被告南翔食品公司和南翔餐饮公司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300万元。
被告4认为,“南翔”食品公司是260205号商品商标“南翔”的权利人,该商品商标被批准用于30类“小笼包、馄饨”等商品。2011年被评为“中国老字号商标”。南翔餐饮公司经南翔食品公司授权使用“南翔”商标,且两家公司对“南翔”也享有企业名称权。另外,该店挂“南翔”字样意在表明消费者加盟该店是南翔镇企业,其对外宣传内容也是真实的,不构成虚假宣传,因此不同意原告的所有主张。
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给予赔偿人民币一万元
上海市浦东法院认为,原告持有的服务商标与被告持有的商品商标是两个不同的商标类别。本案中,被告与原告的商标构成相同、类似的“南翔”“南翔小灵”标志突出体现在餐饮服务店招聘、服务工具等有形物品以及投资餐饮加盟店等方面,超出了标注自身商品的必要范围,并产生标注服务的效果。在原告服务商标驰名的前提下,被告仍然越权,造成混淆和误认,构成对原告服务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同时,法院认为,服务名称所获得的商誉与注册商标所携带的商誉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在《商标法》保护的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再提供重叠保护。此外,原商标与被告方权利长期并存,曾被授予“中华老字号”等荣誉,也为“南翔”品牌的良好口碑做出了贡献。相应的市场格局和法律秩序已经形成,并为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因此,考虑到双方的形成和发展历史以及“南翔”商标的并存,将被告的行为认定为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已不再合适。
据此,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四名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饮公司共同赔偿两名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合理维权费用200万元,并同时发表声明消除影响。
撰稿:实习生曾玥南都记者吴嘉玲
Ya-li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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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公司商标注册公司哪家好
“南翔小笼”
作为上海的标志性小吃
著名的,
然而,
围绕“南翔小笼”商标权
上海南翔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老城神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但是有一场官司
左左左
老城隍庙餐饮公司起诉南翔食品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南翔食品公司还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老城隍庙餐饮公司
目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杨浦区人民法院
相关案件已分别受理
审判即将举行
这两家公司各自拥有“Nanxiang”商标。
记者了解到,“南翔小笼”本身并不是商标,两家公司都持有“南翔”商标。
北京德和恒(上海)办事处的刘晓明是南翔食品公司的代理,他告诉记者,南翔食品公司持有多个不同字样的“南翔”商标,最早于1986年8月20日获准注册,获准续办注册的商品分类中第30类,即小笼包、馄饨、蒸饺等。
老城神庙餐饮公司举办no。772405“南湘”商标注册90年代批准使用类别为43类(原42类)“餐厅”,为服务商标。还经历了多次转让变化,现已是城隍庙老餐饮公司的合法所有权。
在中国,商品和服务商标分为45类,其中1-34类为商品,35-45类为服务。不同类别之间的商标使用不构成侵权。其实,不同类型的商品有相同的品牌名称并不罕见,比如“长城”润滑油、“长城”酒等等。
因此,虽然两家公司共用同一个“南翔”商标,但20多年来,双方一直在法律范围内和平使用“南翔”商标。
互相起诉对方侵权
但这两年,老城神庙餐饮公司发现,上海一些地方多家店家名为“南翔小笼”的店家,这些店家的店名招牌、店家装修、店家和店家的海报、菜单、餐具等突出带有“南翔”字样。
位于田子坊美食城的南翔小笼店,为南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或技术合作开设的海沙摄餐饮店
“我们认为,对方不具备任何餐厅‘南翔’注册商标权的前提前提下,超出其商品注册商标的核准使用范围,并存在虚假宣传。”老城神庙餐饮公司负责人表示,为维护自身“南翔”餐厅注册商标权益和品牌权益,公司首先向浦东法院提起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要求南翔食品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
南翔食品公司表示,市场上的这些门店与南翔食品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它们是南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直接或技术合作开设的餐饮门店,南翔食品公司只负责这些门店直接为正宗的南翔小龙负责。
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南翔食品公司还以“不正当竞争”罪起诉杨浦法院,指控老城隍庙餐饮公司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侵犯其“南翔”企业名称和商品名称。
南翔食品公司认为,“南翔小笼”起源于嘉定,他们公司持有相关商标不仅比对方更早,而且获得了不少荣誉,但老城隍庙餐饮公司却在对外宣传中声称自己是正品,让消费者产生困惑,吸引了大批食客。
两家公司都对南翔馒头的起源没有异议——1871年,南翔镇日华轩点心的老板黄明贤发明了“大肉小馒头紧酵”的方法。
但老城隍庙餐饮公司认为,1900年,黄明贤家族在豫园开了长兴楼,主营南翔馒头,命名为“南翔馒头店”,120年未搬迁,受损,一直经营到现在,不过是南翔镇日华轩因战争受损而中断。因此,他们的宣传并没有错。
食客惊讶:他们不是一家人吗?
普通食客对两家公司的纠纷怎么看?日前,解放日报·观讯记者走访了相关店铺。
在田子坊美食城,记者看到由上海南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开设的餐饮合作店铺。该店位于美食之都的一角,正对着店门口叫“南翔小龙”,点餐窗口上方有一块写有“同治十年(1871年)创制”字样的招牌,墙上和窗口都有“嘉定宝”“上海著名商标”的牌匾。“这绝对是正宗的‘南翔小龙’。”窗口服务员说。
现在是午餐时间,许多食客在窗口停下脚步,点完餐后拿起牌子,在美食城的大厅里找了个座位。“昨天我在南翔镇吃了一个小馒头。今天我在这里又看到了一个。我还想再吃一次。”张某从杭州到上海旅游,他告诉记者,他喜欢在古镇周围闲逛,看周围的老建筑,“我觉得南翔镇的小笼是正宗的,不然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位于豫园的南翔馒头店是很多来上海的游客必去的景点
相比老城区田子坊的“南翔小龙”餐厅由黄庙餐饮公司经营的南翔包子店看起来更精致一些。官方数据显示,上海只有五家南翔馒头店,包括更知名的豫园餐厅。
豫园店内的墙壁装饰上写着店铺的历史。在吴江路的商店,黄小姐正在点菜。“他们不是一家人吗?”听到记者的提问,黄女士非常惊讶。一些食客还表示,他们早就听说过豫园的一家南翔馒头店,从来没有想过会涉及不同的商标。
“我认为,对消费者来说,哪一件衣服是真品并不重要。关键是饺子好吃不好吃,服务不到位。如果不好吃,即使是百年品牌也会逐渐被淘汰。”顾客说。
然后
你最常吃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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