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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1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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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股东持有公司67股以上股份,严格来说,股东是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因为《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必...
股东持有公司67股以上股份,严格来说,股东是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
因为《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构成股东会有效决议。因此,股东应持有公司67股以上的股份,才能享有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持有公司51股以上股份,严格来说,50以上不含50股;
股东对公司享有相对控制权,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等不能决定的事项外,其他公司一般事务均可决定,因为届时股东会决议一般事项只需股东所持半数以上表决权即可。
因此,51 - 67的持股比例可以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
第四十二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按照其出资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持有公司34股以上、50股以下的股份,严格来说是50股以上;
股东虽然不能完全决定公司的事务,但会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公司的合并/分立等/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均有一票否决权。股东大会不能形成三分之二的投票。因此,持股比例为34比50的股东的意愿很可能会影响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收购要约】: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目标公司所持股份的书面意见,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等具体事项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股并继续购买的,应当采取要约收购方式。
第八十八条:通过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投资者或者其他安排与他人通过协议,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实现,为继续进行收购,应当派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照约定收购上市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第九十六条】:根据协议收购、买受人收购或者与他人通过协议等安排,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实现,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公告。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予要约的除外。
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召开临时大股东大会。如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议)不履行催缴义务的,持有公司十项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催缴。
第三十九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或不履行的义务要求股东会议,监事会或公司的主管没有监事会应当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连续90日个人或者集体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投资者或者一致行动的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五股,其持有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权益比例增加或者减少五股以上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第13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将权利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送达上市公司5日,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日内将权利股份发生变化的事实报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任何人不得再次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个人或者集体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三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份临时提案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有可能以自身利益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或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执行董事)或监事以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高董、监狱或个人提起诉讼,如果公司相关机构超过法定期限提起诉讼,股东有权自行提起诉讼。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个人或者集体连续持有公司1股以上股份超过180日的,可以行使上述权利。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所称情形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独持公司股份连续一百八十多日或者共同持有公司股份超过百分之一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会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认购注册公司
为了鼓励大家创业,我国目前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手续非常简单,在过去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缴纳,比如你的注册资本100万,那么你要通过100万验资,才能正常运作;而现在实行认购认购做,自己的注册资本有多少需要股东协商,你认购认购100万也可以,1亿也可以。
但是认购资金到期时,你必须缴纳,例如,如果注册资本为1000万,某个股东认购了500万,认购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期,你必须将这笔钱存入公司账户,如果认购期到期,你还没有缴纳,其他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你。
上海公司注册——注册资本100万认购期做什么?在订阅制下,你可以经营的空间还很大,比如你目前的注册资本是100万,认购期限是3年,认购到期前,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申请延期。
目前公司注册期限普遍较长,有很多公司没有注册期限限制,而认购期限是股东自己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如果在认购期满后,事先规定的期限不能缴纳,可以变更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修改认购期限,如改为3年、5年、10年等。
公司注销。
如果注册资本的申购期还没有到期,我们也可以选择注销公司,注销公司不用缴纳资金,但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相当于100万元需要缴纳500元的税金,成本其实并不太高,很多人都能负担得起。
股权转让。
如果你只是股东,而其他股东不同意公司注销,那么你只能选择转让其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原股东不想接管你的股权,那么你可以选择出售给他人,但转让股权要缴纳印花税、税费等。
减少注册资本。
如果你想保持公司正常运行,也不愿意支付注册资本,并可以选择减少注册资本,但程序的注册资本的减少相对复杂,但前提条件是,贵公司没有债务负担,因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所有债务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如果你申请注册资本减少,这可能是涉嫌逃避债务,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申请很可能会被工商部门拒绝。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目前我国实行认购制公司注册,很多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味追求规模,明明一个月只有几万块钱,却拿到了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公司注册资金,这样虽然看起来有面子,但是注册资金越多,效果越好,其潜在的风险就比较大。
由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际上就是公司的资产,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对方告上法庭,股东必须按照认缴的资本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公司负债200万,公司各项资产拍卖后,还有100万。至此,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为认缴而非实收,则所有股东必须支付100万债务实收资本。
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就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这将限制许多行为。
所以,大家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注册资金,量力而行,千万不要为了追求表面的风光而携带一些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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