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2-06-17 17:00:21
3131
内容摘要:上海最新融资租赁优惠政策汇总:浦东、虹口激励最强1、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全方位开展租赁业务,包括境内两端的租赁、境外的两端租赁以及一进一出的进出口租赁业务。2、自贸区融资租赁...
上海最新融资租赁优惠政策汇总:浦东、虹口激励最强
1、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全方位开展租赁业务,包括境内两端的租赁、境外的两端租赁以及一进一出的进出口租赁业务。
2、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对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注册资本3亿美元以下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4、允许和支持各类金融租赁公司在自贸区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公司),开展境内外租赁业务,对项目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五、在自贸区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6、在保税区注册的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从国外购买空重25吨及以上的飞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出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享受相关进口链接增值税优惠政策。
7、进口融资租赁,境内承租人报关的,承租人可向海关申请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并允许以保函形式提供担保.
8、在保税区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享受浦东新区金融业专项金融扶持政策。
九、取消金融租赁公司境外租赁公司外商债权业务的审批,实行登记管理。
10.允许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11.便利融资租赁公司从境外购买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融资租赁项目的付汇手续。
12、自贸区外国融资租赁企业的外汇资金实行自愿结汇。
十三、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境内企业当期境外贷款额度限制。度数限制。
14、自贸区金融租赁公司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用账户,从境外借入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贷款额度由余额系统管理。
15、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可自行签订担保合同,无需到外汇局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境外缴纳担保费无需审批,可直接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16.允许自贸区金融租赁公司开立自贸账户。目前可以办理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结算。金融机构可办理租赁公司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外非居民机构账户、带收付指令的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贸易账户资金余额暂不纳入本期外债管理。
相关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32号
一、开业奖励政策
(一)注册资本15亿元至5亿元,政府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二)注册资本5亿元至10亿元,政府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三)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政府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
二、财政补贴政策
(一)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实现营业收入属于浦东新区财力的一部分,三年内给予50元补贴;
(2)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其实现的营业收入构成浦东新区财政资源的一部分。前两年补贴100,后三年补贴50。
三、人才政策
(一)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租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三委(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浦东区金融服务局),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住房或一次性租房补贴;
(二)由三委(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合格的高管(注:金融租赁公司高管由浦东区金融服务局认定),将给予其当年个人收入的40,形成浦东新区全部财源面积作为补贴;
(3)其他普通管理人员将获得当年个人收入的20作为补贴,形成浦东新区的全部财力。
4、经营激励政策
(一)对为浦东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按照当年为浦东新区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给予补贴;对浦东新区企业提供船舶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当年通过船舶租赁业务向浦东新区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1倍的补贴。最高补助金额为500万元。申请补贴的融资租赁企业当年向区内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二)浦东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采购的设备,融资租赁企业按合同金额给予补贴;其中 1 笔作为补贴给予金融租赁公司。单个合同不重复补贴,单个融资租赁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关于促进虹口区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一、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虹口区发展金融服务业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根据年度需要安排,纳入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促进金融要素集聚,提升金融服务业水平,促进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
2. 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在虹口市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信良好的金融服务企业和职能机构。
3. 支持方式
(一)鼓励金融服务企业落户。
金融服务企业是指区财政局认定的主要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证券、信托、期货、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保险经纪、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理财、资金结算等业务。
对新引进的外省市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理财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经确定,一次性给予投资奖励以两年内实缴的注册资本中的3次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新引进的金融服务企业,已确定在虹口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一次性补贴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2倍,最高1000万元;出租自用办公场所的,根据实际出租面积给予不超过年租金2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二)鼓励金融功能性机构落户。
金融职能机构是指区财政局认定的各类金融相关协会、研究机构、交易服务机构、资质认证机构等。
对新引进的金融职能机构,经认定,按级别、省部级及以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5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
对新引进的金融功能机构,在虹口购买自用办公场所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2倍的补贴,最高100万元;租用办公用房自用,根据实际出租面积,给予不超过年租金2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三)加大对金融人才的支持力度。
鼓励新引进的金融服务企业和职能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学习和进修。管理人员一经认定,将根据其对企业的贡献给予奖励。
新推出的具有总部型特色的金融服务对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的高级管理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的补助;在上海自置住房,补贴30万元;在虹口购买的,将额外加收20万元。
新引进的金融服务公司和职能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经确认入住虹口区人才公寓或出租住宅自用,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对新引进的金融服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将获得办理户籍和子女就学、就医等服务的资格认证。
4.使用管理
(一)区财政局负编制年度资金预算,逐年确定扶持重点,向外界发布年度通报通知,集中受理申请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区财政局将按规定将扶持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企业。
(二)区财政局负责扶持企业和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会同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对因诈骗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人,区财政局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取消申请人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资格。 3年内的区。
融资租赁项目。对经银监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金融机构认定的单架飞机(主要包括大飞机、公务机等)SPV项目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财政补贴具有相关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对经银监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金融主管部门认定并持有相关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的航空租赁专业附属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财政补贴。项目承担单位每年累计申请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上一篇:上海虹口公司代理注册费用
下一篇:上海婚庆公司注册资料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