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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14: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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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中国质量报》中国质量新闻网(严东)成立仅一年多,却因违法违规被市场监管部门两次处罚。本公司为上海格林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称钻石交易所会员发布虚假广告日前,上海市市场...
《本文中国质量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严东)成立仅一年多,却因违法违规被市场监管部门两次处罚。本公司为上海格林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自称钻石交易所会员发布虚假广告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披露显示,2021年8月2日,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立案调查。调查期间,进行了现场检查、询问和调查,提取了相关书证等证据。
经调查发现:2020年7月20日,公司在筹备期间,委托其员工在大众点评网注册了一个账号:GLINT。当事人明知自己不是上海钻石交易所或其他钻石交易所的会员。为了突出钻石交易所的会员身份,消费者会觉得他们出售的钻石在钻石交易所会更正规、更安全。双方自行设计制作了“GLINT会员店”等广告内容,并于2020年7月30日在大众点评APP“GLINT珠宝.钻石兑换会员店”网店首页上传发布。
2020年8月,当事人在小红书APP注册了企业账号:718265967,并在账号首页设计、制作、发布了“钻石交易所会员店,比利时某著名钻石公司总代理”等广告内容。 ,并通过销售链接跳转至前述大众点评APP网店的销售页面。
以上广告内容由当事人员工设计、制作、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于2021年7月21日接受监督检查后,主动删除了“钻石交易所会员店”的广告内容。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虚假广告。鉴于当事人销售的钻石产品是由上海钻石交易所的会员台达钻石(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并且经监督检查,立即删除了“钻石交易所会员店”的广告内容,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内容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罚款5万元。
就在今年3月,她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款3万元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格林斯珠宝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罚款3万元。
上证监办[2021]013826528954号显示,公司开业后在营业场所制作宣传广告,广告内容为“为什么??我们要推荐PT950 GLINT铂金950‰以上在900‰的基础上,加入独家独特的材料,区别于钯、铑等其他贵金属,采用冲压和冲压两种锻造工艺,锻造后的戒指具有光滑的皮肤触感,细腻的金属质感质量好。顺嘉的硬度。即使超过锻造强度的压力也不会使环变形。公司为上述广告内容提供了相关依据,但并未说明上述广告内容所引用的数据。以上广告由本公司自行制作、发行。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上海格林斯珠宝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格林斯饰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白桂华。经营范围包括珠宝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电器设备、五金制品、钟表等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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