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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14: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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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上海浦东新区用于农业生产的“大棚”已被拆除日前,上海浦东新区万向镇将以“大棚”为名拆迁的6家企业向中央媒体投诉,称几年前承诺招商引资,现在被政府拆了,亏损近亿元。六家企业投资者的情...
上海浦东新区用于农业生产的“大棚”已被拆除
日前,上海浦东新区万向镇将以“大棚”为名拆迁的6家企业向中央媒体投诉,称几年前承诺招商引资,现在被政府拆了,亏损近亿元。六家企业投资者的情绪已经降到了冰点。
“几年来,我们投资近1亿元,出让土地2000亩,开展合理、合法的种养项目。但现在,在政府的要求下,即便是两年之后,企业投资者仍然感到困惑。上海曙明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吴淑蕾说。
双方争议焦点:“温室房”是“违建”吗?
上海树铭农业专业合作社拆迁业主之一吴淑蕾告诉记者,2013年5月14日,吴淑蕾为响应当地政府号召和招商引投需要,投资305万元成立了上海树铭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花卉、苗木、水果、蔬菜、大豆、棉花、食用菌、食品种植、销售及观赏鱼养殖。
2013年至2018年,农业专业合作社在浦东新区万向镇新镇村1组、2组、3组、4组、5组先后以每亩土地每年1050元、1100元、1200元、1500元的四种价格,从村民委员会出让435亩土地发展设施农业。
吴树磊对他说,和他一样,在招商引资的同期向和其他五家投资方进行招商引资,作为响应国家发展设施农业的号召,投资的是农业项目,并成立了自己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果蔬专业合作社、水产专业合作社等,多年累计投资近亿元。万兴村、万红村2000余亩土地已依法出让。然而,他没想到当地政府会这么快改变主意。
2019年3月,在万向镇人民政府市长姜振宇的带领下,以副市长吴继国、区办主任冯波为首的百名安全杂项人员,合法不按照法律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认定的案件,援引“棚房”改造“一举三得”的行动,将合作社储存的农资、农具、化肥、种子、水稻冠房用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按旧材料回收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00-300元,由万向镇财政支付给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再把钱转给合作社。另外五家企业也参与了拆迁。
六家企业一致同意政府对“大棚”进行改造,让乡镇的老帽子焕然一新,这是一件好事,我们每家企业都将积极配合政府这个项目。然而,“大棚”改造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涉及到企业和相关工人的生计。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当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做好业主的安置补偿工作,并给业主相应的准备和安置时间。在没有《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强制拆迁通知书》的情况下,没有预兆的只有村委会通知书即组织人员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以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为依据,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不得实施行政强制。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是否有违法行为?
银民果蔬专业合作社政府投资的38万农业扶持资金,建设冷库、购买办公用品、空调等都是国有资产,但这次大棚被毁了。非法施工程序的识别存在问题。农业部门认为农业发展扶持项目使用的土地是合法的,而土地规划部门认为该项目是非法占用的。
拆迁业主质疑:擅自拆迁不应该公示?
图1(2021年3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万向镇新镇村海曙明农业专业合作社,看到钢框大棚屋顶部分阳光瓦被拆除,拆除后的东侧大棚地基上覆盖着芦苇。)
图二(在尹敏果蔬专业合作社,记者也看到了地面堆积了大量办公用品,搬走了空调,温室被拆除了,土地上长出了一尺深的杂草。
对于拆迁的原因,大家一致认为(不应该胡乱猜测,负责人应该为政府给出理由),万向镇执法依据,或许,2018年9月15日,农村部与自然资源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棚户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退耕还林计划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最终促进农业种植和生产,这本来对他们的专业合作社是一件好事。没想到,浦东新区万向镇领导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曲解了两部委的通知精神,一味追求政绩,一边倒,对不应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拆除,没有事先进行宣传。
吴树雷向当时的记者描述了拆除细节:2019年3月16日,3月18日两天,万祥副市长金国吴镇100多人(多为雇请保安),区别和拆除程序显示大棚内无违章建筑,两人强行拆除其储存的肥料、大棚内种子仓库和苗木棚6亩,蓄热材料被洗劫一空。乡政府五违章办负责人陈某在拆迁现场说拆迁不对。为了找回被盗财物,吴淑蕾无奈报警,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于11月20日立案。
吴淑蕾认为,大棚是被强行拆除的。虽然浦东新区万向镇政府以100-300元的旧材料回购费补偿拆除,但两年过去了,没有任何官方部门对大棚拆除进行非法认定。为了要求解释,六家企业多次寻求万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运行了100多次都没有结果,信息披露申请也被拒绝。
图3(在上海银民果蔬专业合作社,我们看到大棚里堆放着大量的办公用品和拆除的空调。温室拆除后,土地变绿了。)
另一个被拆除公司法人尹学星告诉记者,2010年4月,上海尹敏果蔬专业合作社成立于新镇万向镇1号村。436、流转土地亩数。合作社成立后,2011年12月,万向镇人民政府和浦东新区农委宣布了2011年农业资金整合合作扶持项目。2012年1月9日,经区农委批复。项目总投资7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明渠、冷库、连体大棚、办公设施、蔬菜货运车辆等建设。2012年3月20日,该项目通过万向镇人民政府项目验收;5月14日由财政厅、区农村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并申请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民田间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践基地、上海市农民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上海市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安全质量af信托基地等,浦东新区对近117名农民进行了合作培训,并出具了特许权书。2019年3月12日,万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口头通报,果蔬专业合作社道路、办公室、冷库大棚等违规建设,要求拆除。未经他们同意,这些温室被强行拆除。
上海Whalai文化传播公司法人唐晓春告诉记者,公司成立于2012年,由5名股东共同出资,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响应当地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1月,公司在万向镇新镇村新二将1988年建造的一套休闲屋租给尹学星进行装修建设,并对周边河流进行了清理,修复了全部道路,总投资850万元。2019年3月12日,万向镇政府雇人强行拆除了该公司房屋内外的所有材料和设备。3月13日,镇政府派出两台挖掘机拆除,但公司股东强烈反对拆除。3月14日晚,万向镇地办主任冯波率相关人员与公司股东进行交涉,称房屋、道路设施均为违规建设,公司股东强烈要求镇政府提供违法建拆迁手续的书面确认书。3月15日,镇政府派出50多名保安人员,在没有提供任何确认和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该公司的所有房屋和设施。近两年来,公司多次向相关部门主管报告,未收到任何违法施工确认和拆迁手续,也未收到任何评论。
拆解说赔偿协议官方盖章签字是可疑的
2019年4月22日,在大棚被强制拆除一个月后,上海树明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吴淑蕾收到了新镇村居委会颁发的11份《万向镇环境综合整治废旧材料回购协议》和《无证房屋自拆援助协议》。甲方为新镇村居委会,乙方为吴淑蕾。
协议的大致内容如下:要进入贯彻落实市委一号议题重点城管补短板“继续围绕五违问题,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精神,根据区委区办工作关于“持续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当事人本着诚信、自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物资回购价格补贴达成协议。
当吴树磊看到协议上的签字和盖章时,他惊呆了:他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但协议上的公章和签字却和他本人一模一样。
为了查明真相,吴淑蕾找到了村委会经理宋有龙。宋有龙坦率地告诉他,公章和签名都是他操作的。如不尽快签订协议,万向镇政府拆迁补偿款将不上缴村委会,政府也无法尽快完成上级下达的大棚拆迁任务。
地方政府应该专注于“做好事”:司法
企业主们不解:原来“大棚”的建设是经过当地政府批准的。虽然在拆迁过程中每个人都得到了少量的补偿,但这6家企业的正常生产已经完全中断,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大棚户区被强拆已经两年了,六家企业的经历各不相同她多次向政府求助,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六家企业的投资者热切希望当地党委和政府能够给他们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根据浦东新区的安排,大棚拆除时间紧,任务重,大棚拆除前,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纷纷前来做好各方的工作。拆除在原则上得到了同意,但并非完全同意。据此,区纪委、镇纪委接到了有关此事的报告。
镇政府相关人员表示,温室大棚是否属于违规建设,经区认定,镇内五处违规做协助拆迁。违法施工的认定信息可以向专业合作社公开,但不得公开。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相关司法人士。它认为,根据国家规定,拆除违章建筑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但要依法依规妥善开展,“做好事”,最大限度地满足被拆迁户合理合法的诉求,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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