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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11: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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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近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其中,“天价茶”案、西贝莜面村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案、优衣库不公平格式条款案等10大案件均在榜单中名列前茅。案例:6日下午,上海益...
近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其中,“天价茶”案、西贝莜面村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案、优衣库不公平格式条款案等10大案件均在榜单中名列前茅。
案例:6日下午,上海益可亭茶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聘请陈某、王某在地铁 号线豫园站附近招揽顾客,陈某等熟人将2名日本留学生引入“豫园茶馆”喝茶。在一个小时内,五人先后喝了人参乌龙茶、茉莉花龙珠茶、花果茶、工艺花茶、荔枝红茶、铁观音等六种茶。每杯茶48元/人(见价目表),共1440元。包间费用是每人30元,共150元,包间和茶共1590元。此外,购买工艺花茶326元、人参乌龙茶198元,共计2114元。两名日本游客实际支付的金额为1060元,三名“挑逗者”支付了剩余金额,但均被经营者退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雇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行为。对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点评:这起案件的发酵点源于微博上“48元一杯”(调查发现实际是48元一杯)、“日本游客”、“天价茶”等引人注目的表述。微博发布后,舆论高度关注。分别转发了好孙佳、凤凰网、好孙佳、 等30余家网络平台和各类媒体。在实践中,调查取证一直是困难的。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依法快速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同时,该案例也提示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景区和商业建筑出现类似的膛线和膛线行为。一旦遇到类似的事情,可以及时去做有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
案例分析:上海金庸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为吸引商业,提升企业关注度,在未经DISNEYENTERPRISE,INC.授权的情况下,提供儿童夏令营、微电影拍摄等服务。在其官网和(金庸文化)未经授权使用“迪士尼”、“”(米老鼠图形)、“”(好顺佳神仙图形)等商标,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认为该活动与迪士尼公司有特定联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点评:20岁是上海迪士尼乐园开业的那年,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少数经营者希望能够“搭便车”、“擦边球”,容易出现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傍名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利于中国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形象。工商部将继续开展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案例:上海艾特餐饮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采用了两种不同版本的菜单宣传册(含菜品价格)对外使用,分别在大堂和包间提供给顾客点菜。两个版本的菜单手册从外观设计到菜品的内容介绍都是完全一样的,只是有些菜品的价格有所不同。经调查证实,当事人在店内消费时没有事先告知顾客无明显标志或以其他方式,且在大堂及包间消费相同菜品时,店家会采取不同价格结算的方式。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行为。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评论:相同的产品支付相同的价格和明确的价格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商家使用了两种不同版本的菜单,而两种版本的菜单宣传册上并没有标明哪一种版本供大厅使用,哪一种版本供包间使用,一般来说,消费者很难发现两种版本菜单的区别。经营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虽然本案价值不大,但反映出餐饮业行政部门通过“阴阳菜单”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这一“潜规则”的高压态势。
案例研究:2012年至20日,方在销售Total 7400系列油和6600系列油的过程中,委托上海建都数码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印制7400系列油标签,利用上述两系列油同油桶(红桶)的便利。指示仓库人员将约6600系列油桶的标签撕下,换上私印的7400系列油桶标签。以7400系列油的较高价格销售6600系列油,以7400系列油的价格与客户结算,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两种油的市场价差在200元-300元/桶左右。
甲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由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16万元。
点评:本案中,经营者长期通过私底下的方式更换油品标签,以较低的商品价格冒充较高的商品销售,不仅存在明显的故意因素,而且油品是对机动车发动机影响较大的因素,违法行为性质相对较差。广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依法管理的底线,诚信自律管理。同时,一旦此类违法行为被查处,行政处罚信息被公开,相关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也将受到影响。
案例:执法人员在检查复兴中路1195-3号开业的“快乐柠檬”饮品店检查。调查发现,易健饮食店是“快乐柠檬”品牌的加盟者,但该店未按要求将加盟者和自己的名称、标志标注为加盟者。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
点评: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加盟店(加盟商)一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往往不能直接向加盟商(品牌商)索赔。新实施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通过加盟的形式进行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也应在真实名称和行业中明确界定”,这既有助于规范加盟人和商业活动,又方便消费者通过真实名称和行业做出合理判断,确保知情权、选择权。
案例:上海九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汽车的过程中,对外省购车者在购车价格的基础上单独收取购车费。挂号费是指客户在当事人处购买车辆,但未在上海挂号费,而是在其他省市挂号费,当事人以外省4S店名义向消费者收取金额不等的费用。但事实上,所谓报案费并没有国家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买受人意愿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7万元以上。
点评:汽车销售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潜规则”,如要求消费者缴纳“仓储费”、“PDI”检测费等不合理收费。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出境费”等一系列附加条件不合理的案件,加大了案件曝光力度。少数经营者还增设了备案费等不合理交易条件,上述行为缺乏法律依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应被打破的潜规则。一方面,广大消费者应理性消费,避免因为只喜欢某一特定品牌,而专一化另一方面,如果出现这种行为,建议修正证据并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案例:上海亮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邮票、字画、授权产品等收藏品和手工艺品的展示销售活动。公司通过电视播放广告,广告宣传由“集一对美食家红宝石”、“权威特证”、“中国和田玉博物馆由权威出品,中国玉石文化博物馆全员出品”等口号随意杜撰,使用上述口号的目的是让消费者相信生产的产品价值更高,从而提高销量。同时,广告中所谓的中国艺术品收藏协会理事、高级财经评论员、和田玉器博物馆副馆长、中国艺术品收藏协会会长等特邀嘉宾都是临时演员。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投放广告。
点评:在收藏、工艺品、加盟店产品的促销过程中,往往会通过广告的井喷来促进销售。而在广告中,容易出现各种所谓的“专家鉴定宝典、专家推荐”等各种形式的虚假或误导宣传。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真理是广告的生命,新《广告法》也已实施,广大经营者进一步提高诚信管理水平,杜绝虚假广告。
案例:优衣库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青浦五越广场店自2012年起对外经营过程中向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发放收银条,收银条上的《退换货规定》中有“......3....”腰带、拖鞋、眼镜、包袋及婴儿衣物恕不退换。”等等。同时,收银台挡板上有一个通知,其中包含了与上述内容一致的规定。上述条款内容由当事人自行制定,未经与消费者协商,并在业务过程中反复使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相抵触的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违反公平原则,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点评:经营者通过标准条款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免除经营者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消除消费者权利的合同标准条款俗称“霸道条款”,处于弱势地位的你不能要求经营者修改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要么接受,要么走开”。消费者发现这种“霸王规定”,会及时举报。
案例:上海青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学校网站上整理了“张浩”、“王志杰”、“冯芳丽”、“黄文腾”等人的姓名、职业、工资、就业信息,旨在通过这些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高科技的信息来招生。在这项行动中,双方明确承认上述四人所提供的资料是虚假及捏造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商品或者服务宣传的虚假或者误导。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点评:为了扩大招生规模,学校在网站上发布了相关招聘广告。在“明星学生”一栏中,学校捏造了4名学生的姓名、职业、工资等内容。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网络信用评价体系的运行,侵犯了其他网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案例分析:新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是一个“没有。1铺“站运营商,来家亿联合环保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从日本进口东丽“比诺”SW801型家用净水器,购自上海全船贸易有限公司。、“EF - 900ms型净水器”,并通过“第一店”交易平台对外销售。在商品销售网站上,双方使用了由易家联合环保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瀛洲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宣传资料在“产品参数”部分,分别标注了“Torrepino”SW801家用净水器的“总滤水量15000L”和“Bintel”EF-900ms净水器的“流量9840L”。但事实上,采用的是日本所谓的工业标准JISS3201实验结果和美国的NSF测试数据,而上述数据远高于中国卫生部批准的数据,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净水器净化性能的误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点评:为了健康,消费者购买家用净水器的需求越来越大。净水器的性能和参数指标是消费者选购的主要参考标准。当事人公开日本工业标准JISS3201的实验结果和美国NSF的测试数据,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破坏家用净水器销售市场的运行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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