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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0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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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注销清算是一个法定程序,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在公司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而非注销后再进行清算。根据《好顺佳财税人民...
公司注销清算是一个法定程序,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在公司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而非注销后再进行清算。
根据《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对于公司股东不同意公司营业届满解散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意味着,在公司营业期届满后,不管是解散决议还是继续经营的决议,都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注销清算是一项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在清算过程中,需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清算工作的合法合规。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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