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3-12-28 08:53:43
3788
内容摘要:注销营业执照必须本人去吗【分析】:不一定要自己本人派人去。但如果不是自己本人去的,前提是要有委托和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代办...
:不一定要自己本人派人去。但如果不是自己本人去的,前提是要有委托和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否则是办不了办理注销的。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由到去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简单要写一份“销户营业执照”的申请,注明事由,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字盖章(如果不是是个体的执照,负责人签字就可以了),然后再跟着你最近的表,去工商局就可以了。到工商局,有什么东西详细要求,他们会跟你只能证明的。执照一旦被注销了,权力与义务也就永久消除了。
【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继续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的,应在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司先申请注销登记,应递交c选项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协议的注销登记申请;(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重新整顿裁判文,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改变,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是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的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定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行政法规规定应在再提交的别的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及时递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有用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及时并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可以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相关证明。
【
温馨提示
】
以下回答,仅为当前信息增强本人对的理解决定,请您小心谨慎进行相关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见意您整理去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参与具体一点沟通。
注销营业执照不一定要自己本人派人去,若不是自己本人去的,则必须要有委托和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注消,简单要在地市级以内的报纸上刊载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自动注销,并没有店面。同时公司要后成立清算小组,对己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开具证明清算报告。债权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参与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的,就这个可以依此去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媒体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接受。因未参加过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直接办理解除禁止法定代表人以警醒取消手续。
再提交文件、证件万分感谢:
1、企业注销登记去申请,自动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过年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禁止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东会决议或做出决定;
3、国家规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证明清算审计报告;
4、债权、债务、经济责任指标税款、职工工资清算完毕;
5、早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首页注销公告;
6、清算组成员需要备案确认通知;
7、委托个人委托;
8、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自动注销具体流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好、签字、单位盖章、缴销发票、补交税款,会放下国税税务登记证,去领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
2、凭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放下地税税务登记证,领取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
3、凭国税、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销银行账户;
4、凭通知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把交回工商局,收了营业执照。
【
依据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参与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去申请注册、需要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在提交申请人的委托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也可以资格证明。
一、注销营业执照要本人吗
1、注销后营业执照不一定要本人,也可以代理办。相对于本人难以亲自可以办理的,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要公司签订合法的委托,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在审查相关材料后,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也可以注销后。
2、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可以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由提交申请人的委托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则资格可证明。
二、如何能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1、如果这样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随即注销声明说明。
2、工商局去办理200以内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2)公司签字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公章或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递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会议主持人和受邀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后。国有独资公司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重新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公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并提交股东面判断,由股东签字盖章或签字确认。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予企业集团名称的或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的,应并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在递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下来的证明。
(5)、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国务院审批的,递交关联的批准文件的或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