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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08: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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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条形码注册与企业主体关联规则深度解析在商品流通领域,条形码作为全球通用的“数字身份证”,承载着商品信息追溯、供应链管理等多重功能。...
条形码注册与企业主体关联规则深度解析
在商品流通领域,条形码作为全球通用的“数字身份证”,承载着商品信息追溯、供应链管理等多重功能。许多企业在申请商品条码时,常产生疑问:一个条形码能否被多个公司共同使用?同一集团下的不同子公司能否共用条码?本文将结合国内外条码管理规范,系统解析条形码与市场主体的绑定规则。
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如EAN-13)由三部分构成:前缀码(国家/地区代码)+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其中,厂商识别代码是核心,由各国编码中心按标准分配给申请企业。例如,中国大陆的前缀码为690-699,企业需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GS1 China)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厂商识别代码具有唯一性,企业需以独立法人身份申请。这意味着:
部分企业为节省成本或简化流程,试图通过以下方式“共享”条码,实则暗藏风险:
案例:A公司申请条码后,其关联企业B公司未经授权,在自有商品上印刷A公司的条码。此行为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不得冒用他人注册条码”的规定,涉事企业可能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引发商品下架、品牌信誉受损等连锁反应。
若A公司通过合同授权B公司使用其条码,需向编码机构提交《条码使用备案证明》,明确授权范围与期限。未经备案的“私相授受”仍属违规操作。
部分企业直接套用境外供应商提供的条码,未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行备案。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境内销售的商品必须使用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否则可能导致流通环节受阻。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单独申请厂商识别代码。例如,某食品集团旗下饮料公司与乳业公司需分别注册条码,即使商品品类相同,亦不可交叉使用。
品牌方(甲方)委托代工厂(乙方)生产商品时,条码归属权分两种情况: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申请条码,需提供营业执照与申请表,审核通过后获得7-10位厂商识别代码,与企业的申请流程及权限一致。
建立内部编码台账
企业应记录每个条码对应的商品规格、生产批次、使用期限等信息,避免因条码重复分配导致数据混乱。
动态监控条码状态
定期核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公告,及时处理条码续展、注销等事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逾期未续费将失效。
合规处理多品牌/多品类运营
若企业运营多个子品牌,可在同一厂商识别代码下分配不同商品项目代码;若涉及跨行业经营(如食品与日化品),建议分类管理条码以降低窜货风险。
接入全球数据同步系统(GDSN)
通过GS1的全球数据池,实现条码信息与供应链各环节的实时同步,提升商品流通效率。
随着物联网技术发展,商品标识体系正从“一类一码”向“一物一码”升级。企业可通过区块链赋码、RFID电子标签等技术,实现单品级溯源管理。但无论技术如何迭代,条码与市场主体的绑定规则始终是商业活动的底层逻辑。唯有合规使用条码,企业才能在数字化转型中构建可信的供应链生态。
条形码不仅是商品的身份标识,更是企业合规经营的缩影。明确条码注册规则,建立科学的编码管理体系,既能规避法律风险,亦能为企业全球化布局奠定数据基础。在数字经济时代,对标准化规则的敬畏与践行,将成为品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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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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