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企业工商注册号的说明
一、基本概念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规范,全国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此,现在企业持有的营业执照上仅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即为企业的法定注册号。
二、编码规则
扬州市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严格遵循国家标准(GB 32100-2015),具体结构如下:
-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企业为9)
-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企业为1-5)
-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扬州市为321000)
-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原组织机构代码)
- 第18位:校验码
例如:"91321000MA1YL3XXXX"中:
- 91:企业法人
- 321000:扬州市
- MA1YL3XXX:顺序码
- 末位X:校验码
三、行政区划细分
扬州市下辖各区县代码:
- 广陵区:321002
- 邗江区:321003
- 江都区:321012
- 宝应县:321023
- 仪征市:321081
- 高邮市:321084
企业注册时根据登记机关所在地使用相应区划代码。如邗江区某企业代码前8位为"91321003"。
四、查询方式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输入企业全称即可查询
-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入口
- "江苏政务服务"APP:支持电子营业执照下载
- 现场查询:
- 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9号)
- 各区县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窗口
- 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查询申请
五、注意事项
- 每个企业的注册号具有唯一性和终身不变性,企业注销后该代码仍保留在数据库中
- 注册号涉及企业隐私,查询需遵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办理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业务时,需提供完整的18位代码
-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常见问题解答
- 新旧代码衔接:2015年前注册企业已完成代码转换,旧注册号已载入历史档案
- 个体户代码:个体工商户统一代码第2位为"2",如"92321000MAXXXXXXX"
- 外资企业标识:第2位为"3",如"91321000MA3XXXXXXX"
- 代码验证:可通过国家标准校验公式验证代码真实性
七、特殊情形处理
- 企业迁移:跨区迁移需变更登记机关但保持原统一代码不变
- 企业改制:发生主体性质变更时需重新赋码
- 分支机构:使用隶属机构的统一代码,不单独赋码
八、政策依据
-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 《江苏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扬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九、服务指引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以下服务:
- 代码信息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 营业执照补换发(即时办理)
-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线上线下双通道)
- 登记疑难问题咨询专线:0514-8793XXXX
注:本文所述内容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整理,具体业务办理请以行政机关最新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