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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集团
2025-03-27 08: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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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政策法规基础:合法经营的核心门槛 药品管理法框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主体需取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主体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满足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全链条的法定标准,严格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经营权限,禁止超范围经营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类、精神类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批发与零售两类。批发企业需覆盖至少5个以上县市医疗机构或零售终端,零售企业则限定在特定区域服务终端消费者。跨省经营需在目标省份设立分支机构并重新申请许可。
企业必须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建立覆盖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追踪的标准化流程。2025年新版GSP要求配备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冷链药品全程追溯。
注册主体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注册资本需实缴,各省标准差异明显:
经营场所需满足面积与功能分区要求: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名,名称需包含“医药”“药品”等行业特征词。经营范围应明确标注“药品批发”或“药品零售”,不得使用“保健品”“医疗器械”等模糊表述。
重点准备以下核心文件:
药监部门重点核查以下环节:
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药品,不得篡改药品生产批号。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需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信息,单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建议引入ISO13485认证,建立偏差处理机制。2025年起,部分省份要求批发企业配置自动化分拣系统,零售门店安装远程审方终端。
根据《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南》,企业需在6个月内对接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实现上下游数据实时交互。
2025年前将全面推行电子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部分地区试点“承诺制”审批,符合条件企业可先取证后查验。
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后,可拓展B2C业务。注意处方药网售需配置在线问诊系统,并与实体仓库联动配送。
建议细分领域深耕,如:
药品流通行业正经历深度变革,合规经营成为企业生存底线。建议申请前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系统规划资质申报与运营体系搭建方案,有效控制时间与资金成本。定期关注国家药监局政策通报窗口,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监管要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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