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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13: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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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劳务公司如何做账?高级会计师精心整理一整套会计教程,超实用!1.提供派单服务,开具发票5月1日向北京金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累计1个月,应付款项为其中应付职...
劳务公司如何做账?高级会计师精心整理一整套会计教程,超实用!
1.提供派单服务,开具发票
5月1日向北京金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累计1个月,应付款项为https://www.haoshunjia.com/,其中应付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费用为https://www.haoshunjia.com/,并向对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未收到款项。
2.提取备用金
5月2日,开出现金支票提取备用金https://www.haoshunjia.com/。
3.支付广告费
5月3日向北京华亚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共计人民币https://www.haoshunjia.com/,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行政部门报销招聘费
5月5日,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报销了58 https://www.haoshunjia.com/招募会员费用,以现金支付。
5.向北京新形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
5月6日,为北京新映像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并为其派遣10名员工。收费总额为https://www.haoshunjia.com/,其中应付职工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费用为https://www.haoshunjia.com/。向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收款。
6.购买办公用品
5月7日,从北京晨光商贸采购办公用品一批,共计人民币https://www.haoshunjia.com/,以现金支付。
7.收到北京盛世传媒公司欠款
5月8日,该行收到北京盛世传媒有限公司上月欠款https://www.haoshunjia.com/。
8.提供函
信息咨询服务
5月8日,他为北京英达文化艺术中心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开具了https://www.haoshunjia.com/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货款未到账。
9.支付办公楼租赁费
5月9日,一次性支付3个月写字楼租金共计人民币https://www.haoshunjia.com/。银行转账付款。
10.预收北京风雅纸品服务费
5月10日,北京丰雅纸制品有限公司的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预收到账,网址为https://www.haoshunjia.com/。
业务11招待餐费报销
业务12购买雇员福利
业务13办理宽频服务
业务14员工张杰预借差旅费
业务1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业务16支付上个月的工资
业务17为北京如通公司提供代理招聘会
业务18缴纳社保费
商业19支付员工培训费
业务20报销差旅费
采购打印机
业务22向北京汇丰物业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业务23支付电脑维修费
业务24支付北京益学公司上月欠款
业务25向北京华盖提供会议服务
业务26缴纳本月电费
业务27本月电话费的支付
业务28支付水费
业务29本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
业务30当月房屋租赁费摊销
业务31、计提派遣人员工资
业务32企业职工工资的计提
业务33派遣人员社保计提
业务34企业职工社保的计提
业务35本月附加税的应计额
业务36结转本月损益
...
由于篇幅有限无法将每笔业务的具体账务处理截图分享给大家,
大家都想更全面地学习物业公司的整体账实操、评论、转发。
关注:光
宋茜,回复:劳务公司实际操作后就可以拿到学习资料了!!!
北京市会计核算部
财政部正式通知!1月1日起,会计终身禁入!
明确继8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12月财政部正式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变化要先细化:
2019年1月1日起:
接下来,看看具体情况。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明确会计人员要求,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为规范会计人员范围和业务能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公布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会计人员及其会计工作的范围;
二、明确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业务能力:
三、明确本单位聘任(聘用)会计人员的要求;
四、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要求。
五、新规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要求,财政部的政策从未停止。从2017年新《会计法》颁布,到2018年分制、会计法修订,再到最新的“继续教育”新规,相信在新通知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会计行业将进一步走向规范。
不具备专业能力,不继续教育
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具备会计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具备会计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
持续教育的重要性已一再强调,在此不再赘述!
那么,如何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呢?这一点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
具备一个:非会计专业会计人员应通过考证、获奖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等方式证明其具备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会计人员总是自言自语:要么在考证中,要么在考证的路上。原本大家都觉得委屈:专业选好了,年年都像高考!现在,国家支持大家考证。是不是突然觉得付出更值得?!
而且,这样的话,我相信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会越来越高,行业水平也会越来越高。消息一出,不少会计朋友纷纷留言:我只有会计证。这是“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吗?小丁个人认为:不用担心上岗证是不是“会计证”。多考才是王道。
而且,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要求“有一定的会计证”!
外企会计专业人员招聘要求:
北京某公司财务助理招聘要求:
今后,没有证书就无法在申请中脱颖而出。
会计人员做假账、做假账、贪污等等都是违法的
终身不就业!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了企业招聘的会计规定:
根据新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侵占以及其他与会计岗位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以下案例足以让会计人员引以为戒,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
1.做假账、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证据的会计人员已被判刑
不仅跟你说再见,做这些事的会计还要受到惩罚:逃避税务检查、销毁会计凭证,老板、会计、出纳都被判刑!
会计法的规定明确,对于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是否知情,一旦触碰红线,都将受到处罚!
2.六旬会计虚开发票23张
47万,罚款40万!真的再见了!
假会计该收手了。不能从事会计工作是渺小的。重要的是,你这样做会被判刑:60岁的兼职会计袁红英虚开发票2347万元,罚金4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7月2日发布:60岁的兼职女会计袁某英,累计虚开发票677份、税款2347万元,几乎全部抵扣,现已基本追回。
其实,会计工作确实是高风险,但我们必须清楚,我们的每一天、每一秒的工作都在和钱打交道,一定要增强内心的力量,守住法律的底线!
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通知原文!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人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审计;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和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政成果(政府预算执行成果)的核算;
6)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7.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会计档案的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第三条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4.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
第四条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知识,掌握基本会计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表明其具备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会计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需要,自主聘任(聘用)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委派(聘用)的总会计师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单位应当加强对聘任(聘用)会计人员及其职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单位不得聘任(聘用)因与会计职责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满前不得由单位聘任(聘用)从事会计工作。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人员行业禁入期限,自其违法行为被认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本单位聘任(聘用)的会计人员及其聘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和结果。
第九条依法成立的会计人员自律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引导、督促其成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并
职业道德及其章程对会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后:会计人员看到这些“要求”时,不要有心理压力。制度越健全,行业就越规范。只要我们认真做事,不做违法的事,好好学习,我们就会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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